珠价[2012]12号
市妇幼保健院,省中医院珠海医院: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关于中医治未病试点单位继续试行医疗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329号)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就2012年中医"治未病"医疗服务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市妇幼保健院和省中医院珠海医院为我市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示范试点单位,请按《体育投注平台中医"治未病"试行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表》(见附件)所列项目开展中医"治未病"试点工作。
二、体育投注平台中医"治未病"试行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继续试行时间为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试行期间,如有"治未病"试行项目转为市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各试点单位须按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
请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体育投注平台物价局 体育投注平台卫生局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