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多次劝导拒不整改,担杆镇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近日,担杆镇成功申请一宗行政非诉强制执行案件,系2021年行政处罚权下放以来首例。该案的成功处置,不仅维护了法律权威,更体现了担杆镇以法治刚性推进基层治理走深走实的坚定决心。
基本案情
2025年7月,何某占用人行道,擅自摆放摊车售卖手打柠檬茶,既妨碍行人通行,也影响市容环境秩序。执法人员多次进行劝导教育,并依法送达《协助调查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但当事人拒不改正违法行为。后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当事人拒不到案配合调查,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拒不缴纳罚款。2026年3月,担杆镇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审理
2026年6月,法院审查认为担杆镇申请强制执行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准予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罚款200元及加处罚款200元的强制执行申请。
案件启示
本案彰显了担杆镇依法整治占道经营、保障公共通行权益、维护市容环境秩序的坚定态度。广大经营者应当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规,合法合规经营;收到执法部门责令改正通知,应主动配合、按要求及时改正;受到行政处罚时应按期履行缴纳罚款义务,切莫抱有侥幸心理,以免因小失大。
法条链接
《世界杯在线投注app服务业环境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禁止在城市道路、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开展服务业流动经营。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没收其摆卖的物品和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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