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发改函〔2015〕576号
珠海港泰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修订老旧小区加建管道燃气设施室内部分收费标准的申请函》(珠管燃函〔2015〕75号)悉。鉴于《滚球投注市政和林业局关于改进我市住宅小区燃气管道工程技术方案的通知》(珠市政林业函〔2015〕426号)对住宅小区燃气管道工程技术方案进行优化改进,根据《真人体育办公室关于印发滚球投注管道燃气建设及天然气利用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府办函〔2014〕115号),经研究,现就调整老旧小区加建户内管道燃气设施收费问题函复如下:
一、我市老旧小区加建户内管道燃气设施收费标准调整为1160元/户,管材采用镀锌钢管,包括IC卡燃气表、户内稳压器、镀锌钢管、阀门等材料费及人工费用。
二、用户若对燃气加建有特殊改造要求,按原市物价局《关于管道燃气服务收费的复函》(珠价函〔2014〕6号)核定的管道燃气服务收费标准收费。
三、上述收费标准有效期至2016年6月30日,期满前一个月重新报我局核定。
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6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市市政和林业局,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