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发改函[2014]1004号
市公交柏宁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强制性培训)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强制性培训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1998]1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4]3606号)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司开展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费标准为90元/每人.次(共24课时,其中理论性培训6课时,培训费标准为每人每课时3元;理论技能性培训18课时,培训费标准为每人每课时4元),教材资料费按实收取。
请及时到市发展和改革局换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强制性培训收费),并按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及解释工作。
2014年12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府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地税局,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