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溪路等路段路内停车收费问题的复函
珠海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城建资产公司关于报送石溪路等路内停车收费路段的请示》(珠城资〔2020〕17号)收悉。按照差别化停车收费原则,经研究,现就石溪路等路段路内停车收费问题函复如下:
一、路内停车收费标准为:以30分钟为1计费单位(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算),小车停放首30分钟,收费2元,停放时间超过30分钟,从第2计费时段起按每30分钟3元收费;在21:00时—次日08:30时时段停放,小车每次最高收费5元;大车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计费。
二、实施道路路内停车收费的具体路段为:石溪路、红云路、翠华路。
三、停车不超过15分钟、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免收停车费。
四、你公司必须加强对路内停车收费的管理,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并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票据收费。
滚球投注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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