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女子中学收费问题的复函
珠发改函〔2015〕322号
珠海女子中学:
报来《珠海女子中学收费标准申请函》收悉。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民办中小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9]24号)规定,经市教育局及我局对你校报来的办学成本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现就有关教育收费问题函复如下:
一、鉴于你校自2011年办学以来,不断加大办学投入,改善办学和学生住宿的条件,增加了办学成本,同意你校各年级的学杂费(包括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体检费)及住宿费的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学生伙食费(含课间餐)以不盈利为原则,以买餐票或饭卡等形式,按实际用餐结算,每学期据实结算一次并向学生家长公布收支情况。
三、校外活动费以不盈利为原则,按实际支出收取费用,并及时将活动费用支出情况向学生家长公布。
四、校服或运动套装用品等代收费用应采取集中预收、期末结算和非盈利原则,每学期末,分年级结算,多退少补及时清算预收费用,并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收支情况。
五、附件收费标准自201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即在2015年秋季学期入学的为新生,按附件收费标准执行;在2015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为老生,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请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附件:珠海女子中学学杂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
2015年4月22日
公开方式:公开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所
附件:
珠海女子中学学杂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
收费单位:元/每生.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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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
年 级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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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杂费(包括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体检费) |
初中 |
2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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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普通班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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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艺术班 |
3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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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国际班 |
6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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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宿费(包括水费、电费、燃料费、维修费、管理费等): 公寓式 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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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设备与条件 |
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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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间、人均面积25平方米、酒店式管理、房门离线刷卡式电子门锁、独立密码锁更衣柜、有阳台和独立卫生间、2人一间浴室及厕所、2人一个洗漱柜台、宿舍配有床架、书桌、冷暖空调、洗衣机、宿舍24小时供应冷热及饮用水;层楼设30平米茶水间、24小时供应常温和热的直饮水;宿舍楼配备3部专用电梯、层楼配置影音设备、把杆、镜子、近200平米瑜伽芭蕾练习场;宿管员按10:1住宿生配备、楼层配保洁员负责公共区域卫生、楼层配2位生活老师指导学生宿舍生活管理及生活课程、每天3名校医24小时值班;东门、南门保安24小时值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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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性收费 |
伙食费(含课间餐) |
以不盈利为原则,以买餐票或饭卡等形式,按实际用餐结算,每学期据实结算一次并向学生家长公布收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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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活动费 |
以不盈利为原则,按实际支出收取费用,并及时将将活动费用支出情况向学生家长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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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收费 |
校服或运动 套装用品 |
采取集中预收、期末结算和非盈利原则,学校在规定的服务事项和预收金额范围内,按学生实际需要选定项目和内容集中预收。每学期末,分年级结算,多退少补及时清算预收费用,并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收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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