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能源珠海高栏二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现将《广东能源珠海高栏二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有关信息向公众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对该项目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广东能源珠海高栏二海上风电项目
海域使用申请人:珠海粤风华发新能源有限公司
编制主体:国家海洋局南海调查技术中心
论证报告名称:广东能源珠海高栏二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届满
意见接收单位:在线投注海洋发展局
联系地址:在线投注香洲区吉大九洲大道中2002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6-3268752
邮箱:hyj_hyhdk@zhuhai.gov.cn
附件:《广东能源珠海高栏二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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