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珠环责改字〔2023〕4201号 卢剑锋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珠环责改字〔2023〕4201 号
卢剑锋,公民身份证号码:44xxxxxxxxxxxxxxxxx
地址:广东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我局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11 月 14 日对你(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在斗门区白蕉镇丰洲村磨刀门水道右岸竹洲头泵站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倾倒、堆放建筑工程弃土。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指认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依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责令你(单位)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7 天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采取治理措施,清理建筑工程弃土,消除污染,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世界杯在线投注app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体育投注平台斗门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强制执行。
联系地址: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 98 号 F 座 3 楼 邮编:559100
联系人:陈先生、许小姐 联系电话:0756-5539770
体育投注平台生态环境局
2023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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