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GS-2025-24
珠农农〔2025〕48号
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为加强真人体育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的规范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推送并应用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编制了《真人体育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径向我局反馈。
附件:真人体育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真人体育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4日
真人体育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真人体育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的规范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推送并应用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田建设项目,是指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设计评审的农田建设项目。本办法所称的参建单位,是指真人体育范围内开展农田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本办法所称的信用评价,是指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及参建行为的信用信息采集、认定、公开、评价、使用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 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应遵循依法公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信息共享、动态更新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外,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 信用信息管理
第四条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各区上报的参建单位诚信行为和年度信用等级评定进行汇总并统一发布,供农田建设监督管理运用、相关部门参考使用及公众监督。
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对所辖镇评价的参建单位诚信行为和年度信用等级进行审定、公示并汇总上报;对本级农田建设项目的参建单位进行年度信用等级评定、公示和上报,对经核实的直接评定为D级的信用行为实时发布。
第五条 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采取日常监督检查、随机抽验、专项检查、受理企业和群众投诉举报等方式对参建单位进行信用评价。
第六条 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采集和评价流程:
(一)备案。在真人体育内承担农田建设项目的参建单位应在承担项目合同签订后30日内,填报《真人体育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基础信息备案表》(附件1),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备案,接受信用评价。由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将参建单位备案情况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备。
(二)采集。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镇采取日常监督检查、随机抽验、专项检查、受理企业和群众投诉举报等方式,按照本办法附件中相应的记录要求和评价明细,对参建单位进行信用评价。
(三)评定。按照"一合同一评价"的原则对参建单位参建行为进行综合评价。信用评价工作按年度计算,每年评一次。
(四)公布。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由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市政府网站等信息公开渠道公布。
第三章 评价标准、等级
第七条 信用评价的内容包括参建单位资质管理、监督检查与项目管理、成果质量、从业行为、安全生产、数据统计、文明施工、业主满意度、群众满意度等方面。
第八条 根据国家、省以及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领域诚信建设工作的要求,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珠海)等,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开展分级分类监管的基础性依据,对相关责任主体实施分级分类的差异化监管措施。
第九条 参建单位完成《真人体育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基础信息备案表》中的信息采集录入且符合信息录入要求的,将获得年度信用等级评价基准分100分。
第十条 信用按评价分值划分为A(信用好)、B(信用一般)、C(信用较差)、D(信用极差)四个信用等级,各信用等级对应的分值(X)范围如下:
A级:90分≤X≤100分;
B级:70分≤X<90分;
C级:60分≤X<70分;
D级:X<60分。
第十一条 参建单位减分项管理按照《真人体育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行为记录表》(见附件2)执行。
第十二条 参建单位最终评价结果以合同期内年度评价结果最低信用等级确定(见附件3)。
第十三条 参建单位有以下行为和情形之一的,将列为D级信用等级。
(一)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或两起及以上一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
(二)存在围标、串标行为;以弄虚作假、行贿或其他违法形式骗取中标;以非法分包、转包工程或者非法挂靠、出借资质证书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和虚假承诺承揽业务;
(三)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名义承揽工程业务的;
(四)恶意拖欠工程款或劳动者工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五)提供虚假信息、资料,伪造、涂改交易文件和凭证;提供虚假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评估报告、证明文件及其他文件。
(六)一个年度内被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警告 2 次(含)以上;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七)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互相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九)未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未提供授权书、承诺书或在授权书、承诺书中弄虚作假的;
(十)本办法附件2中规定应当评定为D级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综合评价定级的参建单位信用等级有效期限:
(一)综合评价定级为A、B、C三个信用等级的有效期限,自本年度综合评分定级公布之日起1年。
(二)综合评价定级为D级的有效期限,自本年度综合评分定级公布之日起3年。
第四章 信用等级使用
第十五条 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以适当方式通报给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商会参考使用。鼓励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农田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在行政管理、评优评奖、政府采购、承包单位选择(含招标投标)、工程担保与保险、资质管理、日常监管等工作中,积极应用真人体育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信息及其信用分值。
第十六条 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将日常监督检查、随机抽验、专项检查等工作与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等级相结合,根据其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信用好的参建单位(A级),可合理降低监管频次;对信用一般的参建单位(B级),按常规频次监管;对信用较差的参建单位(C级、D级),适当提高监管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
第十七条 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将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对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或D级的参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通过适当方式进行信用修复。信用修复程序、方法另行制定。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农田建设参建单位认为有关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公开的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有误的,可以向公开该信用信息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异议,说明事实、理由和提供依据材料。有关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信用信息确实有误的,应当予以更正并公示;无误的,应当予以维持,并告知异议人。
有关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复核过程中需要检测、鉴定的,所需时间不计算进复核期限内。
有关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复核异议期间认为需要停止公开该信息的,或者异议人申请停止公开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为其要求合理的,可以暂停公开。
其他单位或个人举报(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有关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责令改正,并可以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附件:1.真人体育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基础信息备案表
2.真人体育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行为记录表
3.参建单位年度业绩信用评价汇总表
附件1
真人体育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基础信息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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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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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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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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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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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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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登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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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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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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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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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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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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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区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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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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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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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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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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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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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与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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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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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单位应加盖单位印章。
2.业务类型: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3.后附单位营业执照、主要参加人员资格证书及合同内容简介。
附件2
真人体育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行为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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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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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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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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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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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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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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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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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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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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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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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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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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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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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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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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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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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人: 复核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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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
(签字确认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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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现场负责人送达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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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1
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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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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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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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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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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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评为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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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项目的;
2.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的;
3.将承揽的农田建设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4.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买卖相关证书的;
5.拒绝管理机关对资质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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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信用分值扣减3-5分/次)
|
资质管理不善,未及时进行延续、变更和注销,造成资质失效
或资质信息与单位实际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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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信用分值扣减1-3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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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技术成果和图章管理制度不完善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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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
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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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评为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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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拒绝或阻碍依法进行农田建设相关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
2.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参加交(竣)工验收的;
3.履约过程中出现违反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处以责令停业整顿的;
4.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过错,对国家和集体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瞒报、虚报事故情况的;
5.履约期间累计出现被检举、控告、投诉3次(含)以上并经查实的;
6.一个年度内被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警告2次(含)以上;或被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根据有关规定,其他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情况的;
7.被区(含)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8.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珠海)等,发现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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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信用分值扣减3-5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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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镇通报批评的;
2.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管理混乱、进度滞后等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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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信用分值扣减1-3分/次)
|
1.对监督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对于再次整改仍不到位的,信用分值扣减(1+整改次数)分/次,即第一次扣减1分,第二次扣减3分,以此类推;
2.签订农田建设相关工程项目合同或委托书后,因参建方责任,超过30日仍未在相应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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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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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评为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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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与投标文件、合同约定不符的;
2.未经业主同意擅自调整监理机构的;
3.未经业主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担任多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或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担任3个以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
4.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未主动回避的;
5.签认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
6.签认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的;
7.未参加项目验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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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信用分值扣减3-5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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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
进度计划、实际工程量、工程费用等审核不严,不能发现错误
的;
2.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未安排旁站监理或旁站监理工作不认真,不能发现明
显问题或发现问题不作处理的;
3.出具评定或验收资料与实际工程不符的;
4.监理工程师未参与设计交底和图纸审查的;
5.未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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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信用分值扣减1-3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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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令等监理指令签发不及时、不规范的;
2.未配备必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
的;
3.未履行施工过程的巡视和检查工作职责的;
4.未及时向项目业主提交监理档案或提交的监理资料不齐全、
有错漏的;
5.未做好旁站监理工作记录、监理巡视检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
收检查记录的;
6.各类资料不及时做好记录、更新和归档,管理混乱的;
7.未按照规定时限提交竣工验收材料的;
8.不及时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
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的;
9.未及时办理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签认手续的;
10.未编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的;
11.未及时做好《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及相关会议纪要
的;
12.未建立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台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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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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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评为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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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的数据和资料弄虚造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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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信用分值扣减3-5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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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按时报送报表等资料的;
2.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混乱,台账数据不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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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信用分值扣减1-3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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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不善,台账资料数据不完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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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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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评为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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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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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信用分值扣减3-5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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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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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信用分值扣减1-3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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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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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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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评为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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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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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信用分
值扣减5-10分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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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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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信用分
值扣减3-5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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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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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
设计单位信用评价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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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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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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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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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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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评为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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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项目的;
2.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的;
3.将承揽的农田建设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4.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买卖相关证书的;
5.拒绝管理机关对资质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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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信用分值扣减3-5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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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管理不善,未及时进行延续、变更和注销,造成资质失效
或资质信息与单位实际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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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信用分值扣减1-3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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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技术成果和图章管理制度不完善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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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
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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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评为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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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拒绝或阻碍依法进行农田建设相关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
2.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参加交(竣)工验收的;
3.履约过程中出现违反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处以责令停业整顿的;
4.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过错,对国家和集体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瞒报、虚报事故情况的;
5.履约期间累计出现被检举、控告、投诉3次(含)以上并经
查实的;
6.一个年度内被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警告2次(含)以上;或被
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根据有关规定,其他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情况的;
7.被区(含)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8.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珠海)等,发现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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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信用分值扣减3-5分/次)
|
1.被镇通报批评的;
2.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管理混乱、进度滞后等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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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信用分值扣减1-3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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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监督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对于再次整改仍不到位的,信用分值扣减(1+整改次数)分/次,即第一次扣减 1 分,第二次扣减3分,以此类推;
2.签订农田建设相关工程项目合同或委托书后,因参建方责任,超过 30 日仍未在相应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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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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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评为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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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个年度内有3次(含)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结果不合格或者有3次(含)以上经鉴定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不合格的;
2.考核年度内共有3次以上(含)不通过评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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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信用分值扣减3-5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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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要求,影响后续工作的;
2.测量成果资料不齐全或有错漏的;
3.未执行测绘成果保密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
4.图件错漏项的;
5.项目区实地与设计及概算编制报告表述不相符错漏项的;
6.自然资源分析、现状基础设施分析、水土资源平衡分析、新增耕地潜力分析错漏项的;
7.项目区位置和范围、基本控制指标、现状基础条件错漏项的;8.主要单项工程设计错漏项的;
9.技术方案错漏项的;
10.项目实施后续服务不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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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信用分值扣减1-3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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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测绘外业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持有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作业证的;
2.不按规定埋设控制标石的;
3.成果的齐全性、有效性、一致性、必要性和合法性错漏项的;4.编制单位的汇报材料准备不充分的;
5.编制单位不能有效解答各方提出的疑问的;
6.概算编制错漏项的;
7.权属调整方案、建设工期与进度安排、效益分析错漏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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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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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评为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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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的数据和资料存在弄虚造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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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信用分值扣减3-5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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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按时报送报表等资料的;
2.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混乱,台账数据不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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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信用分值扣减1-3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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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不善,台账资料数据不完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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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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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评为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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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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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信用分值扣减3-5分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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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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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信用分值扣减1-3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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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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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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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评为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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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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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信用分
值扣减5-10分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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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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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信用分
值扣减3-5分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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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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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3
施工单位信用评价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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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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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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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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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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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评为D级)
|
1.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项目的;
2.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的;
3.将承揽的农田建设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4.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买卖相关证书的;
5.拒绝管理机关对资质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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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信用分值扣减3-5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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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管理不善,未及时进行延续、变更和注销,造成资质失效
或资质信息与单位实际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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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信用分值扣减1-3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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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技术成果和图章管理制度不完善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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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
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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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评为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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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拒绝或阻碍依法进行农田建设相关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
2.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参加交(竣)工验收的;
3.履约过程中出现违反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定代表
人或者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处以责令停业整顿的;
4.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过错,对国家和集体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或者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瞒报、虚报事故情况的;
5.履约期间累计出现被检举、控告、投诉3次(含)以上并经
查实的;
6.一个年度内被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警告2次(含)以上;或被
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根据有关规定,其他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情况的;
7.区(含)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8.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珠海)等,发现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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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信用分值扣减3-5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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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镇通报批评的;
2.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管理混乱、进度滞后等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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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信用分值扣减1-3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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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监督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对再次整改仍
不到位的,信用分值扣减(1+整改次数)分/次,即第一次扣
减 1 分,第二次扣减 3 分,以此类推;
2.签订农田建设相关工程项目合同或委托书后,因参建方责任,超过 30 个日历天仍未在相应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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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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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评为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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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工程建设标准施工,或擅自修改工程
设计的;
2.3 次(含)以上未按合同(协议)约定的时间完成项目或竣
工验收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3.不服从监理或业主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工程整改意见的;
4.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或被禁止使用的材料、建筑构配
件和设备的;
5.未及时通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进行现场取样监督、隐蔽验
收的;
6.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立即组织抢
救,或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7.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
8.阻挠和干涉对生产安全事故依法调查处理的;
9.由于工作失误,引起群体性上访事件或媒体曝光,造成恶劣
社会影响的;
10.不参加项目验收的;
11.不按照验收意见整改工程质量缺陷的;
12.不按照工程保修条款提供保修服务的;
1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工程管理和技术人员,以上任意一项与投标文件、合同约定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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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信用分值扣减3-5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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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明显错误不及时报告业主的;
2.缺少砂、石、砖(砌块)、商品混凝土、石灰、水泥、钢筋、
沥青、混凝土外加剂等材料需按要求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检
验报告或复试报告的;
3.不能按规定时限完成建设任务,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
4.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施工日志、施工月报、工程款拨付申请等
施工管理资料记录不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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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信用分值扣减1-3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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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场材料质量合格证书复印件未盖出厂厂家的公章的;
2.未逐月开展施工进度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调整施工进度计
划的;
3.未与业主、监理共同选定样品质量检测单位的;
4.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5.项目经理未参与设计交底和图纸审查,图纸审查记录未经业
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会签的;
6.项目开工前不按规定做好施工技术交底,施工技术交底资料
等未经交底人员签字确认的;
7.未按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指定的日期开工的;
8.未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或方案未报监理工程师和
总监审核的;
9.未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的;
10.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未附有质量保修书的;
11.主要施工机械、试验检测设备未按投标承诺或工程需要到
位的。
12.未清理施工留下的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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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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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评为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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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的数据和资料弄虚造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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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信用分值扣减3-5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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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按时报送报表等资料的;
2.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混乱,台账数据不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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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信用分值扣减1-3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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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不善,台账资料数据不完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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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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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评为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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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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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信用分值扣减3-5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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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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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信用分值扣减1-3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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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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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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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评为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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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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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信用分
值扣减5-10分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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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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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信用分
值扣减3-5分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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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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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参建单位年度业绩信用评价汇总表
参建单位名称: 年度: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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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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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应评
价项目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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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评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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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业
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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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
规模(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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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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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是否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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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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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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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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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位意见:
评价单位(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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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参与业务类型应选填以下任一项: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
2.评定等级为 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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