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杯在线投注app

市人大 市政协 开放广东 智能问答 | 手机版 网站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世界杯在线投注app办公室关于印发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珠府办函〔2025〕10号)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即日起废止《体育投注平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珠府办〔2017〕14号文)。

世界杯在线投注app办公室

2025年1月25日

体育投注平台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预案体系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

2.2 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3 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制

2.4 专家组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防机制

3.2 预警分级

3.3 预警监测

3.4 预警通报

3.5 预警行动

4 应急响应

4.1 工作机制

4.2 响应启动条件

4.3 先期处置和信息报告

4.4 I级或Ⅱ响应

4.5 Ⅲ级响应

4.6 Ⅳ级响应

4.7 应急响应工作要求

5 后期处置

5.1 总结评估

5.2 征用补偿

5.3 恢复与重建

5.4 奖励和责任追究

6 保障措施

6.1 应急通信保障队伍

6.2 基础设施及物资保障

6.3 运输及通行保障

6.4 电力能源供应保障

6.5 地方政府支援保障

6.6 资金保障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7.2 培训和演练

7.3 预案生效

8 成员单位职责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市通信保障(含通信恢复,下同)应急工作机制,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需要,确保通信安全畅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育投注平台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育投注平台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驻珠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需要市人民政府协调的通信中断、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重要通信保障应急任务。

本预案指导全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1.4工作原则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严密组织、密切配合,快速反应、保障有力、以人为本、安全高效"的原则。

1.5预案体系

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由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广东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市级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区级通信保障应急预

案以及通信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组成。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建立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协调相关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海洋发展局、珠海警备区战备建设处、珠海海警局、珠海海事局、市气象局、珠海供电局、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体育投注平台分公司、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2.2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与工业互联网科负责人、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有关部门负责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体育投注平台分公司、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公司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其他成员单位有关部门科级领导为办公室联络员。

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市指挥部部署,指导全市通信保障工作;及时了解汇总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制定有关处置方案,向市指挥部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置建议;协调与各区政府(管委会)、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组织专家为指挥部提供保障通信决策建议;加强通信保障应急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完成通信保障应急任务。

2.3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制

各区政府(管委会)建立健全通信保障应急指挥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市内基础电信企业应建立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制,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公司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2.4专家组

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市内基础电信企业成立通信保障应急专家组,完善相关咨询机制,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防机制

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市内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络防护、安全运行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检查指导。

市内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在通信网络规划和建设中要贯彻落实网络安全各项工作要求,健全网络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网络自愈和抗毁能力;加强对网络运营安全和网间互联互通安全的监测及风险隐患排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修订完善各级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网络运行安全和应急通信保障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2预警分级

按照《广东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通信保障预警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一级(红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全省及以上范围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

二级(橙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全市及以上范围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

三级(黄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1个区及以上范围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

四级(蓝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1个镇街及以上范围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

如发生特殊情况,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预警相应级别。

3.3预警监测

市指挥部办公室与有关单位建立灾害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通信网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的检测预警功能,密切关注并及时汇总、通报、共享有关信息。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要建立和完善网络检测预警机制,加强电信网络运行检测。发生突发事件、接到有关单位发布的预警或出现通信中断征兆时,有关单位和人员要按照规定将监测信息逐级报送市指挥部办公室和上级通信主管部门。

3.4预警通报

省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指挥部)确认并通报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预警信息。市指挥部可确认通报三级和四级预警信息。区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制可确认通报四级预警信息。

各级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应根据各级预警信息,做好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准备工作。

3.5预警行动

在获得分级预警信息后,市指挥部立即启动预警行动。

3.5.1通知有关成员单位、有关政府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落实通信保障应急有关准备工作。

3.5.2研究确定通信保障应急准备措施和工作方案。

3.5.3紧急部署资源调度、组织动员和部门联动等各项准备工作。

3.5.4根据事态进展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

3.5.5将重要预警信息及时上报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

4应急响应

4.1工作机制

根据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及通信保障任务重要性等因素,设定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通信保障应急响应等级。Ⅰ级响应、Ⅱ级响应由省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应急响应行动;Ⅲ级响应由市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应急响应行动;Ⅳ级响应由相关区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应急响应行动。

启动响应后,各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指挥联动、信息报送、会商、通信联络、信息通报和发布等工作机制,有序开展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4.2响应启动条件

4.2.1Ⅰ级响应启动条件

公众通信网省际骨干网络中断、全国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全省或以上范围通信大面积中断。

4.2.2Ⅱ级响应启动条件

(1)省公众通信网骨干网络中断、省级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全市及以上范围通信大面积中断。

(2)发生其他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需要全省范围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市级处置能力的。

4.2.3Ⅲ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公众通信网市级骨干网络中断、市级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1个区及以上范围通信大面积中断。

(2)发生其他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需要市级范围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区级处置能力的。

(3)省指挥部或市指挥部经研判认为需要启动响应。

4.2.4Ⅳ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公众通信网发生局部网络中断,造成1个镇街及以上范围通信大面积中断。

(2)发生其他突发事件,需要提供通信保障的。

(3)省指挥部、市指挥部或区指挥部经研判认为需要启动响应。

4.3先期处置和信息报告

事件发生后,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应立即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件信息;各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接到事件信息报告后,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上报上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

4.4 Ⅰ级或Ⅱ级响应

4.4.1启动程序

当省指挥部研判启动Ⅰ级或Ⅱ级响应,如我市在省响应范围内,在省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市指挥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启动相应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4.4.2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1)启动响应应急值班制度。市指挥部办公室实现24小时值守,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联络。

(2)启动信息报送流程。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各相关成员单位搜集汇总分析相关信息,及时向省指挥部上报信息,根据需要向有关部门和成员单位通报相关信息。

4.4.3现场指挥

Ⅰ级响应时,由省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现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Ⅱ级响应时,按照省指挥部的要求,市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现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4.4.4应急结束

省指挥部决定结束Ⅰ级或Ⅱ响应,并发布结束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4.5 Ⅲ级响应

4.5.1启动程序

(1)市指挥部办公室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指挥部,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同时通报各成员单位。

(2)市指挥部确认后,由市指挥部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向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3)市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Ⅲ级响应,各成员单位协同应对。

(4)事发地区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制、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启动相应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4.5.2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1)启动应急值班制度。市指挥部办公室实现24小时值守,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联络。

(2)启动信息报送流程,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各相关成员单位搜集汇总分析相关信息,供市指挥部参考决策,向有关部门和成员单位通报相关信息。根据需要及时向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上报相关信息。

4.5.3 行动措施

市指挥部根据掌握的信息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召开相关成员单位会商会议,协调组织跨部门、跨地区、跨企业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及应急装备调用。

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相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研究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和方案建议;落实市指挥部的决策,向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和相关成员单位下达通信保障和恢复任务,并监督执行情况。

相关单位接到任务后,应立即组织保障队伍、应急通信资源展开通信保障和恢复有关工作,并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任务执行情况。

4.5.4 现场指挥

按照市指挥部的要求,事发地区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制负责组织、协调现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4.5.5 应急结束

市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向市指挥部提出Ⅲ级响应结束建议,由市指挥部指挥长决定结束Ⅲ级响应,向各有关单位发布结束的命令。

4.6 Ⅳ级响应

市指挥部办公室收到相关报告后,立即组织市指挥部有关成员和专家开展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认定突发事件需要市层面启动应急响应的,由市指挥部指挥长决定启动Ⅳ级响应,并向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Ⅳ级应急响应具体行动可参照Ⅲ级响应行动,由各区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结合实际在应急预案中规定,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支援。市指挥部可结合实际情况指导各区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开展Ⅳ级响应工作。

4.7应急响应工作要求

4.7.1信息报送要求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达到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响应启动条件的,各区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应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向市政府、市指挥部和省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7.2信息发布要求

各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工作。

4.7.3通信保障和抢修原则

(1)通信保障及抢修应遵循先中央、后地方,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具体顺序如下:

a.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重要专线;

b.突发事件专项处置机构指挥联络通信电路;

c.党政专网电路;

d.保密、机要、安全、公安、军队、国防军工、核应急等重要部门租用电路;

e.地震、防火、防汛、民政、气象、医疗急救等部门租用的与防震、防火、防汛、救灾、气象信息发布、医疗急救等有关的电路;

f.金融、证券、电力、交通运输、民航、海关、铁路、税务等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部门租用的电路;

g.其他需要保障的重要通信电路。

(2)应急通信系统应保持良好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所有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待命;

(3)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4)相关电信运营企业在执行通信保障任务和通信恢复过程中,应顾全大局,积极搞好企业间的协作配合,必要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统一协调;

(5)在组织执行任务过程中,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上报任务执行情况。

4.7.4通信联络要求

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过程中,成员单位要确保自身应急处置系统内部机构之间和部门之间的通信联络畅通。通信联络方式主要采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卫星电话、会议电视、传真等。涉及国家机密或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时,应采用保密方式联系。

5后期处置

5.1总结评估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做出突发事件中公众电信网络设施损失情况的统计、汇总及任务完成情况的总结和评估,不断改进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5.2征用补偿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归还征用的通信物资和装备;造成损失或无法归还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适当补偿。

5.3恢复与重建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按照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和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组织制订灾后恢复重建计划报省通信管理局,并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通信设施。

5.4奖励和责任追究

对在通信保障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保障措施

6.1应急通信保障队伍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要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加强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建设,针对灾害分布进行合理配置,并开展相应的培训、演练及考核,提高队伍通信保障实战能力,不断完善专业应急机动通信保障队伍和公用通信网运行维护应急梯队,加强应急通信装备的配备,同时加强应急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提升,满足国家、地方通信保障等工作需求。

6.2基础设施及物资保障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要根据地域特点和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需求,有针对性地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包括基本防护装备),尤其要加强小型、便携等适应性强的应急通信装备配备,形成手段多样、能够独立组网的装备配置系列,并加强对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健全采购、调用、补充、报废等管理制度。

6.3运输及通行保障

需要紧急调配通信保障应急物资时,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协调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支持及运输通信保障物资,负责应急通信车辆通行保障的相关单位应及时给应急通信专用车辆配发特许通行证。

6.4电力能源供应保障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备相应容量的应急发电设备。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相关企业,优先保证通信设施和现场应急通信装备的供电、供油需求,确保应急情况下通信枢纽等关键通信节点的电力、能源供应。

6.5地方政府支援保障

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当地有关单位,确保通信保障应急场地、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保障现场应急通信系统的电力、油料供应,在通信保障应急现场处置人员自备物资不足时,负责提供必要的防化洗消、防辐射、卫生免疫等防护装备支持,以及其他必要的后勤保障和社会志愿力量协调等方面的工作。

6.6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范,对应急保障给予相应资金支持。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人民政府组织修订,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7.2培训和演练

各级人民政府、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要加强本预案的培训,市指挥部办公室定期组织本预案应急演练。

7.3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成员单位职责

(1)各区政府(管委会):建立健全相应区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工作机制,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2)市委网信办:负责指导涉事地区和部门做好涉及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网络舆论引导和舆情管控。

(3)市发展改革局:协调有关单位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电力、油料等重要能源应急保障。

(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做好市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单位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无线电频率资源。

(5)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和管理专业调度应急通信资源;需要调配通信保障应急资源时,紧急情况下为应急通信车疏导交通;协调有关单位为重要机楼、通信设施提供安全保卫,维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现场秩序。

(6)市财政局:负责按照财政经费管理规定和分级责任的原则,为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和实施重要通信保障任务提供必要经费保障。

(7)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有关单位提供开展通信保障所需的公共建筑和物业资源。

(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应急通信物资的道路、水路、铁路、城际轨道紧急运输和通行,协调有关单位为公路沿线管道等通信设施的抢修提供必要支持。

(9)市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抢险救灾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各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和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以及综合防灾救灾减灾工作;根据需要,协调有关单位提供实施应急通信救援所需的装备及物资;负责管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为防御抗击自然灾害开展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提供地震信息支持。

(10)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内的地下信息管道抢险等综合协调。

(11)市海洋发展局:协调有关单位维持应急通信海上作业现场秩序。

(12)珠海警备区战备建设处:负责协调有关单位提供军民融合应急通信保障。

(13)珠海海警局:负责紧急情况下加强应急通信海上作业现场海域管控,协同有关单位开展联合巡防、巡查,确保应急通信设施安全。

(14)珠海海事局:协调应急通信物资的水路紧急运输和通行;根据需要,协调发挥海事卫星应急通信作用。

(15)市气象局:负责台风、暴雨、低温寒潮、高温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以及信息报送、发布工作,并为防御抗击自然灾害开展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提供气象信息支持。

(16)珠海供电局:负责保障我市电力供应;及时组织抢修通信设施供电线路,优先恢复通信设施供电。

(17)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等单位开展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助做好市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与省通信管理局相关沟通工作。

(18)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体育投注平台分公司、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负责组织落实本企业职责范围内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报告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健全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市指挥部有关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部署。




打印

下载、打印

分享到:
  • 部门解读:
  • 投注图解:
  • 媒体解读:
  • 其他解读:
  • 相关文件:

主办单位:世界杯在线投注app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4404000012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0161号 粤ICP备05026844号

真人荷官 -> www.wctz88.com -> www.sjzcp88.com -> 世界杯买球赛登录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