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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投注平台关于印发滚球投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珠府〔2024〕91号)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滚球投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滚球投注生态环境局反映。

体育投注平台

2024年10月24日

滚球投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2023年修订)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号)要求,现就落实我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支持珠海经济特区绿色发展先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新引擎等重大发展战略,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13"思路举措,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厚植生态优势,打造"美丽中国"珠海实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健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和区域差异,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生态文明新典范,为珠海建设全国知名生态文明城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道路,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先决条件,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落实到区域空间,优化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全面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促进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分区施策,分类准入。强化空间引导和分区施策,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构建与"一核一极双中心多组团"相适应的生态环境空间格局。针对不同环境管控单元特征,实行差异化环境准入。

统筹实施,动态管理。衔接国家、省级"三线一单"管理机制,强化上下联动,构建共建共享、分级实施体系。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定期评估、动态更新调整。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质量全国领先,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其中:

——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94.63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11.28%;一般生态空间面积139.53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8.09%。全市海域生态保护红线3306.59平方公里。

——环境质量底线。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为100%,劣V类水体全面消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为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5%以上或比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长制久清。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水质优良(一、二类)面积比例达到78.4%。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4%,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18.6微克/立方米以内,基本无重污染天气发生。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6.2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幅不低于17%和1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不低于0.620。全市耕地保有量59.06平方公里,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5.84平方公里。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12.8%。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500万吨标准煤左右,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5%左右(具体以省下达目标为准),能源利用效率继续保持全省前列。按照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到203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巩固完善,生态安全格局稳定,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形成,基本建成美丽珠海,成为知名生态文明城市。

二、环境管控单元划定

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

全市共划定陆域环境管控单元41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3个,面积281.85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面积的16.3%,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等区域,主要分布在香洲北面的凤凰山、斗门区的黄杨山、沿海山地以及万山群岛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重点管控单元19个,面积749.55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面积的43.5%,主要包括人口集中、工业集聚、环境质量超标区域;一般管控单元9个,面积693.78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面积的40.2%,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

全市共划定海域环境管控单元59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22个,为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重点管控单元33个,为国土空间规划的海洋发展区;一般管控单元4个,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海域。

三、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1+100"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1"为全市生态环境准入共性清单,"100"为各个环境管控单元的差异性准入清单(详见附表4)。

(一)全市生态环境准入共性清单。

1.区域布局管控要求。

优先保护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建立和完善绿色规划体系,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严守海岸线、天际线、山脊线。严格保护山系和独立山体,海拔二十五米等高线以下向外延伸至二百米以内的区域,经依法批准的建设项目应当依山就势建设,保持山体原貌,严禁开挖山体;禁止擅自开山采石、取土和取砂。高标准编制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统筹岸线近海深远海开发利用,打造伶仃洋西部、万山群岛、磨刀门-黄茅海三大海域组团,形成海岸海岛有序开发、有机衔接、科学匹配的新格局。加强对滨海自然岸线的保护,严格控制采挖砂石等活动,开展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重要滨海湿地保育与生态修复,提升海洋生态系统功能。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一般生态空间内人工商品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

全面提升城市能级量级,打造粤港澳深度合作新支点,加快建成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和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典范。推进珠海-江门大型产业园区等重大发展平台高标准规划建设。巩固智能家电产业领先地位,鼓励工业机器人、高端打印设备、深水海洋装备等装备制造产业创新发展,培育壮大集成电路设计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现代产业集群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推动石化化工项目进入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集聚发展。

严格环境准入,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不得批准明令淘汰的能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赛事投注和市场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及国家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设备和产品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推进现有服役期满及落后老旧的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逐步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不得新建专业电镀、化学制浆、纺织印染、制革、冶炼、发酵等重污染项目。禁止在磨刀门水道两岸及流域内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水平外延五百米范围内新建、扩建废弃物堆放场和处理场。国考、省考断面执行国家、省"十四五"水质目标考核要求,综合管控单元内水体按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目标管理。畜禽禁养区内不得从事畜禽养殖业。园区型重点管控单元同时应执行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其审查意见有关要求。

2.能源资源利用要求。

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发展,推动企业、工业园区和社区等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实现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少高碳能源消耗。建立生态工业园示范区,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形成主要产业集群,达到物质循环使用、能量多级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大力推动碳排放达峰工作。积极探索协同控制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的创新举措和有效机制。按照"控煤、减油、增气、增非化石、输清洁电"原则,构建绿色低碳能源体系。鼓励天然气企业对城市燃气公司和大工业用户直供,降低供气成本。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推进港口船舶新能源清洁化改造,推广应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加快推进"绿色港口"建设,提高岸电使用和港作机械"非油"比例。加快推进船舶LNG动力改造和加注站建设,鼓励新增内河货船使用LNG动力船舶。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太阳能、氢能等新能源产业,加快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实施智慧能源示范工程,推进能源清洁低碳化转型。

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把水资源作为刚性约束,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空间。不断提高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钢铁、化工、火电、印染、制浆造纸、电镀等高耗水企业用水应当优先使用非常规水资源,提倡城市绿化、冲厕、道路清洗、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消防等城市杂用水使用非常规水源,鼓励企业利用雨水、中水、海水等常规水资源,鼓励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大型公共建筑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推进工业节水减排,重点在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改造,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保障生态流量。

建立重点园区、重要产业建设用地指标倾斜制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高新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倾斜。保障自然岸线保有率,提高海岸线利用的生态门槛和产业准入门槛,优化岸线利用方式,提高岸线和海域的投资强度、利用效率。

3.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实施重点污染物[ 重点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物等。]总量控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优先向重大发展平台、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工业园区、战略性产业集群倾斜。新建"两高"项目应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现有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加快实施超低排放治理,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加快完成清洁能源改造。构建以臭氧为核心的大气污染防控体系,协同推进区域臭氧和PM2.5联防联控。

加快补齐污水处理和管网建设短板,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和集中处理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实施雨污分流,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加快工业园区专业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升级改造、规划新建涉及排放重金属或难以生化降解废水、高盐废水的企业均应布局在工业污水系统范围内,由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推进城镇污水净化厂提标改造,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氮磷去除能力。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对较偏远未能纳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乡村,结合河涌整治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系统。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系统防控,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强化重点类别金属污染防治和减排,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和养殖业污染治理,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助力"无废城市"主要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加快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采用先进技术,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密闭运输、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加强对农药、化肥的管理,鼓励使用农家肥和新型有机肥、生物农药或者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作物病虫草害综合防治。

强化陆海统筹,探索建立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磨刀门水道、鸡啼门水道、虎跳门水道、前山河国控入海断面开展总氮、无机氮浓度和通量监测,探索总氮减排试点。限期淘汰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船舶,严厉打击船舶向水体超标排放含油污水;推进渔民减船转产和渔船更新改造。针对新建、改建、扩建渔港,建设垃圾收集、污水处理等的环保设施。实行海滩垃圾巡查清理制度,有效清理海洋垃圾。从事海水养殖,应当采取科学的养殖方式,减少养殖饵料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4.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推进化工企业规范化建设,加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尤其是园区内精细化工区、石油化工区和南迳湾油气化学品仓储区,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开展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园区公用工程和基础设施,完善消防供水,提高罐区消防能力。

强化水环境风险防范,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水质净化厂、沿海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废液直接排入水体。

加强危险化学品、重金属、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电子废弃物等监管体系建设,强化相关行业存储、运输、使用、处置等全过程环境风险监控。推动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建立环境风险隐患自查制度,健全环境应急体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提高重金属污染事故应急反应能力。

存在污染(包括疑似污染)、文物遗存、矿产压覆、洪涝隐患、地质灾害风险等情况的土地,在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关单位(责任人)完成调查核查、评估和治理目标之前,不得入库储备。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完善涉海生态环境风险事故应急体系,提升溢油、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置能力。深化港口船舶污染联防联治,船舶、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其它有关作业单位应当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做好相应记录。提升船舶与港口码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沿海地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

(二)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详见附表4)。

四、实施应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三线一单"实施应用工作机制,切实落实"三线一单"实施的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三线一单"成果应用的战略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市生态环境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组建长期稳定的技术团队,切实做好技术保障。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做好数据更新和实施应用。

(二)强化生态环境宏观管控。

各区、各部门要强化"三线一单"的刚性约束,将其作为规划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以及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并在赛事投注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过程中做好应用,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市生态环境部门要以"三线一单"为基础,深化国家和省的环评改革措施,着力构建"三线一单"、区域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排污许可相互衔接的固定污染源全链条环境管理体系,不断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三)落实评估更新和动态调整机制。

市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三线一单"相关实施管理规定、评估更新和动态调整机制,会同各区、相关部门做好成果实施和每5年的评估更新和动态调整工作。5年内,因法律、法规、国家和省级重大发展战略、国土空间规划、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以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三线一单"成果的,按程序调整更新。

(四)强化数据管理及应用。

根据需要及时更新"三线一单"成果,将我市"三线一单"成果纳入省"三线一单"成果数据应用平台,实现编制成果信息化应用,推动"三线一单"与环境质量、排污许可、环评审批、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等数据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共用。

本方案自2024年10月24日起施行。《体育投注平台关于印发滚球投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珠府〔2021〕38号)自本方案施行之日起废止。

附表:1.滚球投注生态空间划定情况汇总表

2.滚球投注陆域环境管控单元汇总表

3.滚球投注海域环境管控单元汇总表

4.滚球投注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

附表1 滚球投注生态空间划定情况汇总表

序号

行政分区

陆域生态保护红线

一般生态空间

生态空间

面积(km²)

比例(%)

面积(km²)

比例(%)

面积(km²)

比例(%)

1

香洲区

76.86

14.24

55.16

10.22

132.02

24.46

2

斗门区

62.23

10.13

59.63

9.70

121.86

19.83

3

金湾区

55.54

9.73

24.74

4.34

80.28

14.06

全市合计

194.63

11.28

139.53

8.08

334.16

19.37

附表2 滚球投注陆域环境管控单元汇总表

序号

行政分区

优先保护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一般管控单元

单元数量(个)

面积(km²)

比例(%)

单元数量(个)

面积(km²)

比例(%)

单元数量(个)

面积(km²)

比例(%)

1

香洲区

4

128.71

23.8

9

347.00

64.3

2

64.03

11.9

2

斗门区

5

125.45

20.4

4

219.26

40.6

2

269.72

43.9

3

金湾区

4

27.69

4.8

6

183.29

34.0

5

360.03

63.0

全市合计

13

281.85

16.3

19

749.55

43.5

9

693.78

40.2

附表3 滚球投注海域环境管控单元汇总表

行政区划

优先保护单元数量(个)

重点管控单元数量(个)

一般管控单元数量(个)

合计单元数量(个)

滚球投注

22

33

4

59


附表4 滚球投注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

附表4-1 香洲区凤凰山区域优先保护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210001

香洲区凤凰山区域优先保护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香洲区

优先保护单元

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管理。

2.【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

3.【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品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

4.【生态/综合类】珠海高新凤凰山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珠海香山湖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管理要求进行管控。

5.【水/禁止类】杨寮水库、青年水库、大镜山水库、梅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按照《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进行管控,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不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除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有关的外,应当尽量避让二级保护区。

6.【大气/禁止类】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实施严格保护,禁止新建、扩建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项目。

7.【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内严格限制新建储油库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搬迁退出。

8.【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内严格限制新建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实施VOCs重点企业分级管控。

9.【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限制新建、扩建氮氧化物、烟(粉)粉尘排放较高的建设项目。

10.【其它/禁止类】禁止在单元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附表4-2 香洲区南屏镇-湾仔街道水库集中区优先保护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210002

香洲区南屏镇-湾仔街道水库集中区优先保护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香洲区

优先保护单元

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管理。

2.【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

3.【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品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

4.【生态/综合类】珠海香洲黑白面将军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管理要求进行管控。

5.【水/禁止类】南屏水库、蛇地坑水库、竹仙洞水库、银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按照《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进行管控,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不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除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有关的外,应当尽量避让二级保护区。

6.【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内严格限制新建储油库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鼓励现有该类项目搬迁退出。

7.【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强化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造。

8.【其它/禁止类】禁止在单元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附表4-3 万山镇-担杆镇优先保护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210003

万山镇-担杆镇优先保护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香洲区

优先保护单元

生态保护红线、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管理。

2.【生态/综合类】珠海淇澳-担杆岛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管理要求进行管控。

3.【生态/限制类】有居民海岛的开发、建设应当遵守有关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土地管理、海域使用管理、水资源和森林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应当维持现状,禁止进行生产、建设、旅游等活动。

4.【生态/禁止类】禁止破坏滨海和海岛的生物栖息地。

5.【生态/禁止类】禁止将野生动植物带出离岸海岛,或者将外来物种带入离岸海岛。

6.【水/综合类】海岛的污水、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应当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7.【大气/禁止类】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实施严格保护,禁止新建、扩建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项目。

8.【其它/禁止类】禁止在单元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附表4-4 广昌泵站水源保护区优先保护单元-香洲区段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210004

广昌泵站水源保护区优先保护单元-香洲区段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香洲区

优先保护单元

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管理。

2.【水/禁止类】按照《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进行管控,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不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除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有关的外,应当尽量避让二级保护区。

附表4-5 广昌泵站水源保护区优先保护单元-斗门区段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310005

广昌泵站水源保护区优先保护单元-斗门区段

广东省

滚球投注

斗门区

优先保护单元

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管理。

2.【水/禁止类】按照《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进行管控,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不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除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有关的外,应当尽量避让二级保护区。

附表4-6 斗门区白蕉镇磨刀门水道沿岸优先保护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310006

斗门区白蕉镇磨刀门水道沿岸优先保护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斗门区

优先保护单元

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管理。

2.【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

3.【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品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

4.【生态/综合类】珠海斗门竹洲岛水松林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珠海斗门竹篙岭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管理要求进行管控。

5.【水/禁止类】竹银水库、月坑水库、平岗泵站、竹洲头泵站水源保护区,按照《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进行管控,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不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除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有关的外,应当尽量避让二级保护区。

6.【大气/禁止类】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实施严格保护,禁止新建、扩建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项目。

7.【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内加大区域内大气污染物减排力度,限制引入"两高"项目。

8.【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强化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造。

9.【其它/禁止类】禁止在禁养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附表4-7 斗门区黄杨山及周边区域优先保护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310007

斗门区黄杨山及周边区域优先保护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斗门区

优先保护单元

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农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管理。

2.【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

3.【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品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

4.【生态/综合类】珠海斗门黄杨山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珠海斗门锅盖栋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管理要求进行管控。

5.【水/禁止类】黄杨泵站、缯坑水库、乾务水库、南山水库、龙井水库、西坑水库水源保护区,按照《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进行管控,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不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除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有关的外,应当尽量避让二级保护区。

6.【大气/禁止类】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实施严格保护,禁止新建、扩建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项目。

7.【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区内严格限制新建储油库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搬迁退出。

8.【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内加大区域内大气污染物减排力度,限制引入"两高"项目。

9.【其它/禁止类】禁止在禁养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附表4-8 斗门区斗门镇-莲洲镇南门泵站水源保护区优先保护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310008

斗门区斗门镇-莲洲镇南门泵站水源保护区优先保护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斗门区

优先保护单元

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管理。

2.【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

3.【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品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

4.【水/禁止类】按照《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进行管控,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不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除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有关的外,应当尽量避让二级保护区。

5.【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内加大区域内大气污染物减排力度,限制引入"两高"项目。

6.【其它/禁止类】禁止在禁养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附表4-9 斗门区乾务镇先锋岭-白水寨-南新水库水源保护区优先保护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310009

斗门区乾务镇先锋岭-白水寨-南新水库水源保护区优先保护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斗门区

优先保护单元

生态保护红线、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管理。

2.【水/禁止类】南新水库、白水寨水库、先锋岭水库水源保护区,按照《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进行管控,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附表4-10 金湾区平沙镇先锋岭-白水寨-南新水库水源保护区优先保护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410010

金湾区平沙镇先锋岭-白水寨-南新水库水源保护区优先保护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金湾区

优先保护单元

生态保护红线、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管理。

2.【水/禁止类】南新水库、白水寨水库、先锋岭水库水源保护区,按照《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进行管控,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附表4-11 广昌泵站水源保护区优先保护单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段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410011

广昌泵站水源保护区优先保护单元-金湾区段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香洲区

优先保护单元

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水/禁止类】按照《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进行管控,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不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除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有关的外,应当尽量避让二级保护区。

附表4-12 金湾区红旗镇爱国水库水源保护区优先保护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410012

金湾区红旗镇爱国水库水源保护区优先保护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金湾区

优先保护单元

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区点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水/禁止类】按照《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进行管控,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附表4-13 金湾区南水镇飞沙村-铁炉村优先保护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410013

金湾区南水镇飞沙村-铁炉村优先保护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金湾区

优先保护单元

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管理。

2.【生态/综合类】珠海高栏港高栏岛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管理要求进行管控。

3.【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

4.【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品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

5.【水/限制类】推进400总吨以上不满足排放要求的船舶强制配备符合排放标准的水污染物储存或处理设施。

6.【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强化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造。

7.【其它/综合类】加快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

8.【其它/禁止类】禁止在禁养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9.【水/限制类】合理布局海域养殖项目,严格选定养殖区域,避让自然保护区、禁止类生态红线区、基本农田、人工鱼礁区等环境敏感区;控制网箱养殖密度,优化网箱和陆域养殖饵料结构,提高饵料摄食率,减少水体有机物污染。

附表4-14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海岸主园区)重点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220001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海岸主园区)重点管控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香洲区

重点管控单元

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1.【产业/鼓励引导类】重点发展符合园区定位的高新技术产业。

1-2.【产业/禁止类】不得引入制革、洗选、印染等对水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

1-3.【其它/限制类】严格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管控,工业企业选址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环保规划等相关要求,避免影响生活空间;优先引进无污染的生产性服务业,或可适当布置废气排放量小、工业噪声影响小的产业。

1-4.【其它/禁止类】禁止在禁养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能源资源利用

2-1.【其它/综合类】园区内新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2.【土地资源/限制类】入园项目的需满足滚球投注工业用地相关要求。

2-3.【水资源/限制类】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至广东省下达的指标。

2-4.【能源/鼓励引导类】新入园项目鼓励采用天然气或电能

2-5.【能源/禁止类】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

污染物排放管控

3-1.【其它/限制类】园区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

3-2.【大气/限制类】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

3-3.【固废/综合类】产生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须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贮存场所,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环境风险防控

4-1.【风险/综合类】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附表4-15 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重点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220002

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重点管控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香洲区

重点管控单元

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1.【产业/鼓励引导类】重点发展符合园区定位的保税物流、仓储、中转贸易、产品展销等产业。

1-2.【产业/禁止类】不得引入印染、漂染、造纸、制浆、电镀、制革、冶炼、水泥、石油化工、农药等严重污染项目。

1-3.【其它/禁止类】仓储物流用地不得用于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

1-4.【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强化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

1-5.【其它/禁止类】禁止在禁养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能源资源利用

2-1.【土地资源/限制类】入园项目的需满足滚球投注工业用地相关要求。

2-2.【水资源/限制类】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约束。

2-3.【能源/鼓励引导类】新入园项目鼓励采用天然气或电能

2-4.【能源/禁止类】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

污染物排放管控

3-1.【其它/限制类】园区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即园区各类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COD220t/a、氨氮20t/a;氮氧化物200t/a、颗粒物60t/a以内。

环境风险防控

4-1.【风险/综合类】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附表4-16 广东珠海保税区重点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220003

广东珠海保税区重点管控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香洲区

重点管控单元

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1.【产业/鼓励引导类】优先引进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高端物流、保税仓储、高端设备展示展销、国际中转贸易、金融服务等,适度发展高端制造业。

1-2.【产业/禁止类】不得引入严重消耗资源、能源或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工艺技术落后的项目。

1-3.【其它/禁止类】仓储物流用地不得用于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

1-4.【其它/限制类】严格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管控。工业企业选址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环保规划等相关要求,避免影响生活空间。

1-5.【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强化企业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

能源资源利用

2-1.【土地资源/限制类】入园项目的需满足滚球投注工业用地相关要求。

2-2.【水资源/限制类】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至广东省下达的指标。

2-3.【能源/鼓励引导类】新入园项目鼓励采用天然气或电能

2-4.【能源/禁止类】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

污染物排放管控

3-1.【其它/限制类】园区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即园区各类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COD824.78t/a以内。

3-2.【大气/限制类】加强涉VOCs项目生产、输送、进出料等环节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和有效处理,强化有组织废气综合治理。

3-3.【大气/限制类】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3-4.【大气/限制类】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

3-5.【固废/综合类】产生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须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贮存场所,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环境风险防控

4-1.【风险/综合类】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附表4-17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屏科技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220004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屏科技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香洲区

重点管控单元

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1.【产业/鼓励引导类】鼓励发展智能家电、智能制造装备、办公自动化及打印耗材产业。

1-2.【产业/禁止类】不得引入制革、洗选、印染等对水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

1-3.【其它/限制类】工业企业选址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环保规划等相关要求,避免影响生活空间。

1-4.【其它/禁止类】禁止在单元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能源资源利用

2-1.【土地资源/限制类】入园项目的需满足滚球投注工业用地相关要求。

2-2.【水资源/限制类】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至广东省下达的指标。

2-3.【能源/鼓励引导类】新入园项目鼓励采用天然气或电能

2-4.【能源/禁止类】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

污染物排放管控

3-1.【其它/限制类】园区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即南屏科技工业园区(4.21平方千米范围)各类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COD275.5t/a、氨氮3.63t/a;氮氧化物6.04t/a以内。

3-2.【水/鼓励引导类】加快推进园区及周边区域生活污水、雨水、工业废水管网改造项目实施,完善区域截排污系统。

3-3.【大气/鼓励引导类】鼓励在生产和流通消费环节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

3-4.【大气/限制类】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要求,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

3-5.【大气/限制类】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

3-6.【固废/综合类】产生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须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贮存场所,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环境风险防控

4-1.【风险/综合类】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4-2.【风险/综合类】使用、储存危险物质或涉及危险工艺系统的项目应配套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按规定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

附表4-18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青科技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320005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青科技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斗门区

重点管控单元

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1.【产业/鼓励引导类】加快升级改造步伐,其中西片区重点发展玻璃纤维-覆铜板-线路板-线路板表面贴装-手机、电脑配件等产业链及其配套支撑产业;东片区重点发展纺织制衣、电子、机械和建材等。

1-2.【产业/禁止类】不得引入制革、洗选、印染等对水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

1-3.【其它/鼓励引导类】园区与西埔村、锦绣荣城小区临近的区域应合理设置控制开发区域(产业控制带),该范围内优先引进无污染的生产性服务业,或可适当布置废气排放量小、工业噪声影响小的产业。

能源资源利用

2-1.【其它/综合类】园区内新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2.【土地资源/限制类】入园项目的需满足滚球投注工业用地相关要求。

2-3.【水资源/限制类】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至广东省下达的指标。

2-4.【能源/鼓励引导类】新入园项目优先采用天然气或电能。

2-5.【能源/禁止类】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

污染物排放管控

3-1.【其它/限制类】园区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即新青科技工业园(3.01平方千米范围)各类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COD588.58t/a、氨氮21.559t/a;氮氧化物4.274t/a以内。

3-2.【水/限制类】电镀行业执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珠三角"排放限值。

3-3.【大气/鼓励引导类类】鼓励在生产和流通消费环节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

3-4.【大气/限制类】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要求,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

3-5.【大气/限制类】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

3-6.【固废/综合类】产生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须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贮存场所,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环境风险防控

4-1.【风险/综合类】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4-2.【风险/综合类】生产、使用、储存危险物质或涉及危险工艺系统的项目应配套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按规定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

4-3.【土壤/综合类】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须依法开展自行监测、隐患排查。

附表4-19 广东珠海富山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320006

广东珠海富山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斗门区

重点管控单元

水环境农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1.【产业/鼓励引导类】优先引进符合园区定位的高端电子信息、先进机械制造等企业。

1-2.【产业/禁止类】不得新引入冶金、印染、鞣革、造纸等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一类水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不得扩建现有染整企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

1-3.【其它/鼓励引导类】园区与网山村、虎山村、马山村、夏村、雷蛛村等村庄临近的区域应合理设置控制开发区域(产业控制带),该范围内优先引进无污染的生产性服务业,或可适当布置废气排放量小、工业噪声影响小的产业。

1-4.【大气/禁止类】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

能源资源利用

2-1.【其它/综合类】园区内新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2.【土地资源/限制类】入园项目的需满足滚球投注工业用地相关要求。

2-3.【能源/鼓励引导类】新入园项目鼓励采用天然气或电能。

污染物排放管控

3-1.【其它/限制类】园区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即园区各类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COD92.87t/a、氨氮15.20t/a,重金属类水污染物排放量严格控制在镍0.334t/a、锌0.430 t/a、铜1.453t/a、六价铬0.115t/a、氰化物0.063t/a,氮氧化物45.90t/a以内。

3-2.【水/鼓励引导类】加快推进滚球投注富山水质净化厂改造,加快推进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运行。

3-3.【水/限制类】电镀行业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珠三角"排放限值。

3-4.【大气/限制类】火电、化工等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5.【大气/限制类】督促企业开展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

3-6.【大气/限制类】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

3-7.【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内加大区域内大气污染物减排力度,限制引入"两高"项目。

3-8.【固废/综合类】产生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须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贮存场所,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环境风险防控

4-1.【风险/综合类】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4-2.【风险/综合类】生产、使用、储存危险物质或涉及危险工艺系统的项目应配套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按规定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

4-3.【土壤/综合类】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须依法开展自行监测、隐患排查。

附表4-20 广东珠海金湾联港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420007

广东珠海金湾联港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金湾区

重点管控单元

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1.【产业/鼓励引导类】优先引进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的先进装备制造、电器、生物制药等企业。

1-2.【产业/禁止类】现有染整、化工项目不得扩建;不得引入造纸、制革、专业电镀、印染、农药、炼油、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建材工业和其它污染严重的企业。

1-3.【产业/限制类】现有染整企业应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

1-4.【其它/鼓励引导类】园区与小林村、红灯村临近的区域应合理设置控制开发区域(产业控制带),该范围内优先引进无污染的生产性服务业,或可适当布置废气排放量小、工业噪声影响小的产业。

能源资源利用

2-1.【其它/综合类】园区内新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2.【土地资源/限制类】入园项目的需满足滚球投注工业用地相关要求。

2-3.【水资源/限制类】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至广东省下达的指标。

2-4.【能源/鼓励引导类】新入园项目鼓励采用天然气或电能。

2-5.【能源/禁止类】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

污染物排放管控

3-1.【其它/限制类】园区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即园区各类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COD93t/a、氨氮13t/a;颗粒物3t/a以内。

3-2.【水/限制类】阳极氧化、电镀等行业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珠三角"排放限值。

3-3.【大气/限制类】化工等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4.【大气/限制类】督促企业开展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

3-5.【大气/限制类】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

3-6.【大气/禁止类】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要求,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

3-7.【固废/综合类】产生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须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贮存场所,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环境风险防控

4-1.【风险/综合类】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4-2.【风险/综合类】生产、使用、储存危险物质或涉及危险工艺系统的项目应配套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按规定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

4-3.【土壤/综合类】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须依法开展自行监测、隐患排查。

表 21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灶科技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420008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灶科技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金湾区

重点管控单元

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1.【产业/鼓励发展类】重点发展符合园区定位的生物制药、电子电器、医疗器械、汽车配件、精密制造等产业。

1-2.【产业/禁止类】不得引入制革、洗选、印染等对水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

1-3.【其它/鼓励引导类】园区与鸿雅花园、三灶中学、中心小学、鱼林村、鱼月村临近的区域应合理设置控制开发区域(产业控制带),该范围内优先引进无污染的生产性服务业,或可适当布置废气排放量小、工业噪声影响小的产业。

能源资源利用

2-1.【其它/综合类】园区内新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2.【土地资源/限制类】入园项目的需满足滚球投注工业用地相关要求。

2-3.【水资源/限制类】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至广东省下达的指标。

2-4.【能源/鼓励引导类】新入园项目鼓励采用天然气或电能。

2-5.【大气/禁止类】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

污染物排放管控

3-1.【其它/限制类】园区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即三灶科技工业园(2.37平方千米范围)各类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COD156.27t/a、氨氮10.70t/a;二氧化氮11.24t/a以内。

3-2.【水/限制类】电镀行业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珠三角"排放限值。

3-3.【大气/限制类】督促企业开展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

3-4.【大气/限制类】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

3-5.【大气/禁止类】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要求,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

3-6.【固废/综合类】产生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须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贮存场所,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环境风险防控

4-1.【风险/综合类】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4-2.【风险/综合类】生产、使用、储存危险物质或涉及危险工艺系统的项目应配套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按规定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

4-3.【土壤/综合类】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须依法开展自行监测、隐患排查。

附表4-22 珠海航空产业园重点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420009

珠海航空产业园重点管控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金湾区

重点管控单元

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1.【产业/鼓励引导类】重点发展符合园区定位的航空及其配套产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1-2.【产业/禁止类】不得引入专业电镀项目。

1-3.【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管理。

1-4.【生态/综合类】珠海金湾金湖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珠海金湾拦浪山—茅田山—木头冲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珠海大门口水道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珠海金湾拦浪山—茅田山—木头冲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管控要求进行管理。

1-5.【水/禁止类】木头冲水库、黄绿背水库按照《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进行管控,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1-6.【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

1-7.【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品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

1-8.【其它/鼓励引导类】园区与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爱国村、中心村等学校、居民区临近的区域应合理设置控制开发区域(产业控制带),该范围内优先引进无污染的生产性服务业,或可适当布置废气排放量小、工业噪声影响小的航空配套产业。

能源资源利用

2-1.【其它/综合类】园区内新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2.【土地资源/限制类】入园项目的需满足滚球投注工业用地相关要求。

2-3.【水资源/限制类】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至广东省下达的指标。

2-4.【能源/禁止类】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

2-5.【能源/鼓励引导类】新入园项目鼓励采用天然气或电能。

污染物排放管控

3-1.【其它/限制类】园区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园区各类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废水排放量2031.19 万m3/a,COD1190.01t/a、氨氮196.75t/a;二氧化氮285.86t/a、颗粒物36.4t/a以内。

3-2.【水/限制类】阳极氧化、电镀行业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珠三角"排放限值。

3-3.【大气/鼓励引导类】汽车、飞机涂装鼓励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应使用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强化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处理和有组织废气综合治理。

3-4.【大气/限制类】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

3-5.【大气/禁止类】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要求,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

3-6.【固废/综合类】产生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须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贮存场所,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环境风险防控

4-1.【风险/综合类】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4-2.【风险/综合类】生产、使用、储存危险物质或涉及危险工艺系统的项目应配套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按规定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

附表4-23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420010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金湾区

重点管控单元

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1.【产业/鼓励引导类】优先引进符合园区定位的先进能源、石化、精细化工等项目,其中,区块1重点引入精细化工和机械,区块2重点引入石油化工和造纸,区块3重点引入能源、钢铁及码头业,区块4重点发展油脂及饲料行业等,区块5重点发展液化石油气仓储等。

1-2.【产业/禁止类】不得引入制革、洗选、印染、含发酵工艺的生物制药等对水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以及电石、炼铁、球团及烧结、铁合金冶炼、焦化、煤化工、黄磷等行业。

1-3.【其它/鼓励引导类】园区与周边金龙社区、铁炉新村等村庄临近的区域优先引进无污染的生产性服务业,或可适当布置废气排放量小、工业噪声影响小的产业。

1-4.【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强化企业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

能源资源利用

2-1.【其它/综合类】园区内新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2.【土地资源/限制类】入园项目的需满足滚球投注工业用地相关要求。

2-3.【能源/鼓励引导类】新入园项目鼓励采用天然气或电能。

污染物排放管控

3-1.【其它/限制类】园区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即园区各类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排入南水水质净化厂废水控制在15234.6m3/d,COD341.81t/a、氨氮85.45t/a;排入高栏港区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废水控制在45114.4m3/d,COD988t/a、氨氮247t/a;二氧化氮6648.22t/a以内。

3-2.【其它/限制类】实施重点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

3-3.【大气/限制类】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

3-4.【产业/限制类】造纸行业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钢铁、火电、化工等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5.【水/综合类】加快推进高栏港区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珠海汇华工业污水处理二厂及其配套管网设施建设。

3-6.【水/限制类】珠海汇华工业污水处理二厂外排废水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表2中"珠三角"排放限值。

3-7.【大气/鼓励引导类】强化对石化企业臭氧主要前体物的排放控制,对产生有毒有害及恶臭气体的车间或工段强化负压操作管理;对产生VOCs的生产工艺、废液、废渣系统实施密闭性改造、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罐型和装卸方式改进等;加强对生产、输送、进出料等环节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和有效处理,强化有组织废气综合治理。

3-8.【大气/鼓励引导类】园区内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实施集中供热替代分散燃煤锅炉。

环境风险防控

4-1.【风险/综合类】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体系,企业、区域水质净化厂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废水及消防污水应急缓冲池。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保证消防废水应急处置,并与南水水质净化厂、高栏港区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当地应急预案相衔接,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4-2.【风险/综合类】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4-3.【风险/综合类】加强石化、化工等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储存、使用的企业管理,原料和产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的仓库内,远离明火、热源,其仓库按照国家规范进行设计,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等满足消防规范的要求;涉及危险工艺系统的项目应配套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按规定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

4-4.【固废/综合类】产生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须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贮存场所,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4-5.【其它/综合类】进一步完善园区公用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石油化工区、精细化工区和油气化学品仓储区规划的公共管廊,石油化工区、精细化工区的热力管网建设;为保障罐区消防能力,完善南迳湾油气化学品仓储区供水管网的建设。

附表4-24 珠海高栏港综合保税区重点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420011

珠海高栏港综合保税区重点管控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金湾区

重点管控单元

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1.【产业/鼓励引导类】优先引进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高端制造、现代物流、国际贸易、创新服务等。

1-2.【产业/禁止类】不得引入严重消耗资源、能源或工艺技术落后的项目;仓储物流用地不得用于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

1-3.【其它/综合类】严格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管控,工业企业选址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环保规划等相关要求,避免影响生活空间。

能源资源利用

2-1.【能源/鼓励引导类】新入园项目鼓励采用天然气或电能。

2-2.【水资源/限制类】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至广东省下达的指标。

2-3.【能源/限制类】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

2-4.【能源/禁止类】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

污染物排放管控

3-1.【其它/限制类】园区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

3-2.【固废/综合类】产生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须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贮存场所,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环境风险防控

4-1.【风险/综合类】依托高栏石化区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附表4-25 香洲区淇澳村重点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220012

香洲区淇澳村重点管控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香洲区

重点管控单元

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1.【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管理。

1-2.【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

1-3.【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品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

1-4.【生态/综合类】珠海淇澳-担杆岛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珠海高新淇澳红树林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管理要求进行管控。

1-5.【生态/禁止类】禁止将野生动植物带出淇澳岛,或者将外来物种带入淇澳岛。

1-6.【大气/限制类】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要求,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

1-7.【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限制新建、扩建氮氧化物、烟(粉)粉尘排放较高的建设项目。

1-8.【大气/禁止类】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实施严格保护,禁止新建、扩建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项目。

1-9.【其它/禁止类】禁止在单元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能源资源利用

2-1.【其它/限制类】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

2-2.【水资源/限制类】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约束。

污染物排放管控

3-1.【水/鼓励引导类】新建住宅项目、城中旧村改造、旧工业厂房改造项目要实现管网雨污分流,着力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

环境风险防控

4-1.【其它/综合类】建立环境监测预警制度,重点施行污染天气预警预报。

附表4-26 香洲区唐家湾镇重点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220013

香洲区唐家湾镇重点管控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香洲区

重点管控单元

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1.【产业/鼓励引导类】鼓励工业用地集中布局于金鼎工业片区和科创海岸片区等工业集聚区内,现状零散的一般性加工工业和村级工业规划期内逐步向工业片区内集中,重点以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

1-2.【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管理。

1-3.【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

1-4.【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品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

1-5.【生态/综合类】珠海高新凤凰山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中山香山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管控要求进行管理。

1-6.【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内强化达标监管,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造。

1-7.【大气/禁止类】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实施严格保护,禁止新建、扩建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项目。

1-8.【其它/禁止类】禁止在单元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能源资源利用

2-1.【其它/限制类】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

2-2.【水资源/限制类】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约束。

污染物排放管控

3-1.【水/鼓励引导类】新建住宅项目、城中旧村改造、旧工业厂房改造项目要实现管网雨污分流,着力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

3-2.【水/鼓励引导类】综合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循环等措施,清理整治东岸排洪渠和鸡山排洪渠黑臭水体沿岸排污口及沿岸垃圾、水面漂浮物、河床底泥。

环境风险防控

4-1.【水/综合类】北区水质净化厂和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

附表4-27 香洲区中心城区重点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220014

香洲区中心城区重点管控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香洲区

重点管控单元

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1.【产业/鼓励引导类】鼓励发展休闲旅游、科技信息等现代服务业。

1-2.【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管理。

1-3.【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

1-4.【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品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

1-5.【生态/综合类】珠海香洲拱北将军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珠海香洲板障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珠海香山湖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管控要求进行管理。

1-6.【水/禁止类】强化前山河流域的工业企业监管,不得新建专业电镀、化学制浆、纺织印染、制革、冶炼、发酵等重污染项目企业,对无环评手续的企业依法取缔。

1-7.【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内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鼓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

1-8.【其它/禁止类】禁止在单元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能源资源利用

2-1.【水资源/限制类】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约束。

污染物排放管控

3-1.【水/鼓励引导类】新建住宅项目、城中旧村改造、旧工业厂房改造项目要实现管网雨污分流,着力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

3-2.【大气/限制类】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

环境风险防控

4-1.【水/综合类】香洲水质净化厂、吉大水质净化厂、拱北水质净化厂、前山水质净化厂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

附表4-28 香洲区南屏镇-湾仔街道重点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220015

香洲区南屏镇-湾仔街道重点管控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香洲区

重点管控单元

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1.【产业/鼓励引导类】鼓励发展休闲旅游、科技信息等现代服务业。

1-2.【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管理。

1-3.【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

1-4.【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品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

1-5.【生态/综合类】珠海香洲黑白面将军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珠海香洲有髻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管理要求进行管控。

1-6.【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内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鼓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

1-7.【其它/禁止类】禁止在单元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能源资源利用

2-1.【其它/综合类】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

2-2.【水资源/限制类】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约束。

2-3.【能源/禁止类】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

污染物排放管控

3-1.【水/鼓励引导类】新建住宅项目、城中旧村改造、旧工业厂房改造项目要实现管网雨污分流,着力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

3-2.【水/综合类】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对较偏远未能纳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乡村,结合河涌整治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系统。

3-3.【大气/综合类】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

环境风险防控

4-1.【大气/综合类】建立环境监测预警制度,重点施行污染天气预警预报。

附表4-29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重点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220016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重点管控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香洲区

重点管控单元

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区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1.【产业/鼓励引导类】鼓励发展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产业,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文旅会展商贸产业、现代金融产业。

1.-2【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管理。

1-3.【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

1-4.【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品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

1-5.【生态/综合类】广东横琴国家湿地自然公园(试点)、珠海横琴滨海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管理要求进行管控。

1-6.【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内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要求,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

1-7.【大气/鼓励引导类】鼓励在生产和流通消费环节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

1-8.【其它/禁止类】禁止在单元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能源资源利用

2-1.【能源/综合类】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

2-2.【水资源/限制类】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约束。

污染物排放管控

3-1.【水/鼓励引导类】新建住宅项目、城中旧村改造、旧工业厂房改造项目要实现管网雨污分流,着力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

3-2.【水/限制类】横琴水质净化厂的尾水均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确定的一级A类排放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3-3.【水/鼓励引导类】鼓励在城镇水质净化厂下游采取湿地净化工程等措施,进一步削减污染物入海量。

环境风险防控

4-1.【水/综合类】南区水质净化厂(二期)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马骝洲水道。

附表4-30 斗门区井岸镇-白蕉镇-白藤街道重点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320017

斗门区井岸镇-白蕉镇-白藤街道重点管控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斗门区

重点管控单元

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高排放重点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1.【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管理。

1-2.【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

1-3.【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品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

1-4.【生态/综合类】珠海斗门锅盖栋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珠海尖峰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珠海华发水郡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管理要求进行管控。

1-5.【其它/禁止类】坡度大于25%的山地以及海拔超过25米的丘陵和高地,原则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其土地使用性质,不得在其内建设与绿地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无关的项目,不能转让或变相出让。

1-6.【大气/禁止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鼓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

1-7.【大气/禁止类】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实施严格保护,禁止新建、扩建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项目。

1-8.【水/禁止类】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和未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禁止在港口、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开展水产养殖;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开展水产养殖。

1-9.【水/限制类】限制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依法确定为开展旅游活动的可利用无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等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在以上区域内进行水产养殖的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制在重点湖泊水库及近岸海域等公共自然水域开展网箱围栏养殖。

1-10.【其它/禁止类】禁止在禁养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能源资源利用

2-1.【能源/综合类】区域内新建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2.【土地资源/限制类】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加强城区绿化建设。

污染物排放管控

3-1.【水/综合类】新建、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3-2.【水/综合类】新建住宅项目、城中旧村改造等项目要实现管网雨污分流,着力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

3-3.【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内加大区域内大气污染物减排力度,限制引入"两高"项目。

环境风险防控

4-1.【水/禁止类】严禁城镇生活废水、工业废水、废液直接排入排洪渠道。

附表4-31 斗门区富山工业园周边区域重点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320018

斗门区富山工业园周边区域重点管控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斗门区

重点管控单元

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农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1.【产业/鼓励引导类】优先发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高端打印设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与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经济、节能环保与绿色低碳、智能家电、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软件和信息服务、现代物流;鼓励发展机械、轻工。

1-2.【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管理。

1-3.【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

【产业/禁止类】核心集聚区外不得新建电路板企业,升级改造项目要做到"不增污"。

1-4.【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品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

1-5.【大气/禁止类】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鼓励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

1-6.【水/综合类】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对较偏远未能纳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乡村,结合河涌整治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系统。

1-7.【其它/综合类】新建电路板企业生产车间、污染防治设施、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等与居民住宅楼、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之间设置不低于150米环境防护距离,与配套人才公寓、宿舍等之间设置不低于100米环境防护距离。

1-8.【其它/禁止类】禁养区内禁止建设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已存在的责令拆除或关闭。

1-9.【其它/禁止类】限养区内只允许新建、改建、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达不到环保准入门槛和防疫要求的非规模化养殖场。

能源资源利用

2-1.【能源/综合类】区域内新建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2.【水资源/鼓励引导类】新建企业、升级改造的电路板企业鼓励提高中水回用水平,减少废水排放量。

2-3.【能源/鼓励引导类】大力推进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优质能源替代煤,实现优质能源供应和消费多元化。

2-4.【产业/综合类】印制电路板制造业生产过程应达到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污染物排放管控

3-1.【水/限制类】实施重点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

3-2.【水/限制类】滚球投注富山江湾(工业)水质净化厂、滚球投注富山沙龙(工业)水质净化厂外排废水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表2"珠三角"排放限值、《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标准的较严值。3-3.【水/限制类】富山水质净化厂外排废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较严值。

3-4.【大气/限制类】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

3-5.【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内加大区域内大气污染物减排力度,限制引入"两高"项目。

环境风险防控

4-1.【水/综合类】严禁城镇生活废水、工业废水、废液直接排入排洪渠道;工业污水处理厂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

4-2.【其它/综合类】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4-3.【产业/综合类】电路板发展区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的申报制度,并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登记系统,将危险废物按数量、性质、去向等登记入档,分别留存在产生点、处置单位和有关生态环境部门,以提高对危险废物的识别能力,对潜在的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4.【风险/综合类】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它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业应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废水、危险化学品等直接排入周边水体。

附表4-32 金湾区红旗镇重点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420019

金湾区红旗镇重点管控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金湾区

重点管控单元

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1.【产业/鼓励引导类】重点发展集生产示范、科技推广、培训教育、观光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都市农业。

1-2.【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

1-3.【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品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

1-4.【大气/限制类】大气受体敏感区内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鼓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

能源资源利用

2-1.【能源/综合类】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

2-2.【水资源/限制类】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约束。

污染物排放管控

3-1.【水/限制类】实施重点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

3-2.【其它/综合类】到2030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3-3.【水/综合类】新建住宅项目、城中旧村改造、旧工业厂房改造项目要实现管网雨污分流,着力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

3-4.【大气/禁止类】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要求,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

环境风险防控

4-1.【水/综合类】工业聚集区应当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废液直接排入水体。

4-2.【其它/综合类】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消防、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就近设置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

附表4-33 南屏镇洪湾社区-红东社区一般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230001

南屏镇洪湾社区-红东社区一般管控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香洲区

一般管控单元

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1.【产业/鼓励发展类】鼓励发展出口成品,高端消费品等物流贸易产业;洪湾港及周边区域鼓励发展海洋渔业综合管理、交易、加工等海洋渔业经济产业。

1-2.【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管理。

1-3.【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

1-4.【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品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

1-5.【生态/综合类】珠海香洲有髻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珠海香洲黑白面将军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按照自然保护地有关管控要求进行管理。

1-6.【大气/限制类】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

1-7.【其它/禁止类】禁止在单元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能源资源利用

2-1.【能源/综合类】区域内新建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须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

2-2.【水资源/限制类】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约束。

污染物排放管控

3-1.【水/限制类】实施重点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

3-2.【水/综合类】新建住宅项目、城中旧村改造、旧工业厂房改造项目要实现管网雨污分流,着力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

3-3.【大气/限制类】严格控制建设大气污染项目。

3-4.【大气/鼓励引导类】推进热冷电联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第三产业积极应用蒸汽制冷。

环境风险防控

4-1.【水/综合类】南区水质净化厂(一期)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

附表4-34 万山镇-担杆镇-桂山镇一般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230002

万山镇-担杆镇-桂山镇一般管控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香洲区

一般管控单元

生态保护红线、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1.【产业/鼓励引导类】以发展现代生态海洋渔业、海洋科技、海岛旅游和海洋可再生能源等产业为主。

1-2.【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管理。

1-3.【生态/禁止类】开发海岛及周围海域的资源,应当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不得造成海岛地形、岸滩、植被以及海岛周围海域生态环境的破坏。

1-4.【生态/综合类】珠海万山群岛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管理要求进行管控。

1-5.【大气/禁止类】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实施严格保护,禁止新建、扩建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项目。

1-6.【其它/禁止类】禁止在单元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1-7.【水/禁止类】大万山旧水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按照《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进行管控,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能源资源利用

2-1.【土地资源/综合类】根据海岛的地形地貌特点进行规划建设,实现海岛集约用地。

2-2.【水资源/限制类】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约束。

污染物排放管控

3-1.【水/限制类】桂山岛、黄茅岛、蜘洲列岛北部、三角岛北部执行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三类控制标准;大万山岛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控制标准;其它区域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一类控制标准。

3-2.【水/限制类】水产养殖污水排放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3.【其它/综合类】海岛的污水、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应当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环境风险防控

4-1.【岸线/综合类】加强自然岸线和景观的保护,防范岸线侵蚀。

附表4-35 斗门区莲洲镇-斗门镇一般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330003

斗门区莲洲镇-斗门镇一般管控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斗门区

一般管控单元

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农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1.【产业/鼓励引导类】优先发展生态保育、都市农业、旅游休闲、渔业;不符合用途管制要求的产业原则上逐步予以外迁。

1-2.【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管理。

1-3.【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

1-4.【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品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

1-5.【生态/综合类】珠海斗门锅盖栋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珠海斗门竹篙岭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管理要求进行管控。

1-6.【大气/禁止类】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实施严格保护,禁止新建、扩建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项目。

1-7.【其它/禁止类】禁止在禁养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能源资源利用

2-1.【水资源/限制类】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约束。

污染物排放管控

3-1.【其它/综合类】新建莲洲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完善生活污水管网建设。

3-2.【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内加大区域内大气污染物减排力度,限制引入"两高"项目。

环境风险防控

4-1.【水/禁止类】严禁城镇生活废水、工业废水未经处理达标后直接排入周边自然水体。

附表4-36 斗门区白蕉镇一般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330004

斗门区白蕉镇一般管控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斗门区

一般管控单元

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

区域布局管控

1-1.【产业/禁止类】禁止引进《滚球投注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禁止发展类及其它属于国家、省禁止发展的产业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准入类项目。

能源资源利用

2-1.【水资源/限制类】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约束。

2-2.【能源/禁止类】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

污染物排放管控

3-1.【水/鼓励引导类】新建住宅项目、城中旧村改造、旧工业厂房改造项目要实现管网雨污分流,着力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

环境风险防控

4-1.【水/禁止类】严禁城镇生活废水、工业废水未经处理达标后直接排入周边自然水体。

附表4-37 鹤洲新区一般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430005

鹤洲新区一般管控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金湾区

一般管控单元

生态保护红线、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1.【产业/禁止类】禁止引进《滚球投注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禁止发展类及其它属于国家、省禁止发展的产业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准入类项目。

1-2.【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管理。

能源资源利用

2-1.【水资源/限制类】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约束。

污染物排放管控

3-1.【水/限制类】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控制标准。

3-2.【水/限制类】水产养殖污水排放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3.【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内加大区域内大气污染物减排力度,限制引入"两高"项目。

环境风险防控

4-1.【水/禁止类】严禁城镇生活废水、工业废水、废液直接排入磨刀门水道。

附表4-38 金湾区红旗镇一般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430006

金湾区红旗镇一般管控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金湾区

一般管控单元

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1.【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管理。

1-2.【产业/鼓励引导类】鼓励发展通用飞机科研、生产、总装交付,科研、商贸等生产,生态保育、都市农业、旅游休闲、渔业。

1-3.【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

1-4.【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品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

1-5.【生态/综合类】珠海大门口水道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管控要求进行管理。

能源资源利用

2-1.【水资源/限制类】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约束。

污染物排放管控

3-1.【水/综合类】加快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沿河截污、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须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时投运。

环境风险防控

4-1.【水/禁止类】严禁城镇生活废水、工业废水、废液直接排入鸡啼门水道。

附表4-39 金湾区平沙镇北部一般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430007

金湾区平沙镇北部一般管控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金湾区

一般管控单元

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1.【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管理。

1-2.【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

1-3.【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品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

1-4.【生态/综合类】珠海高栏港连湾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管理要求进行管控。

1-5.【其它/禁止类】禁止在禁养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能源资源利用

2-1.【水/限制类】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约束。

污染物排放管控

3-1.【水/综合类】推进城乡生活污染治理,逐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3-2.【水/综合类】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

环境风险防控

4-1.【水/禁止类】严禁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废液直接排入黄茅海、鸡啼门水道。

附表4-40 金湾区平沙镇-南水镇一般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430008

金湾区平沙镇-南水镇一般管控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金湾区

一般管控单元

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1.【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管理。

1-2.【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

1-3.【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品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

1-4.【生态/综合类】珠海高栏港高栏岛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珠海高栏港南虎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管理要求进行管控。

1-5.【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强化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造。

1-6.【其它/禁止类】禁止在禁养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能源资源利用

2-1.【水资源/限制类】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约束。

污染物排放管控

3-1.【水/综合类】推进城乡生活污染治理,逐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3-2.【水/综合类】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

附表4-41 金湾区南水镇大杧岛-荷包岛及周边岛屿一般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要素细类

ZH44040430009

金湾区南水镇大术岛-荷包岛及周边岛屿一般管控单元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金湾区

一般管控单元

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1-1.【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管理。

1-2【产业/鼓励引导类】鼓励发展海洋科技、海岛旅游和海洋可再生能源等产业。

1-3.【生态/限制类】开发海岛及周围海域的资源,应当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不得造成海岛地形、岸滩、植被以及海岛周围海域生态环境的破坏。

1-4.【生态/禁止类】禁止将野生动植物带出离岸海岛,或者将外来物种带入离岸海岛。

能源资源利用

2-1.【土地资源/综合类】根据海岛的地形地貌特点进行规划建设,实现海岛集约用地。

污染物排放管控

3-1.【水/综合类】海岛的污水、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应当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环境风险防控

4-1.【生态/综合类】加强自然岸线和景观的保护,防范岸线侵蚀。

附表4-42 滚球投注近岸海域优先保护单元准入清单

序号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准入要求

1

HY44040010001

平洲岛特别保护海岛

广东省

滚球投注

优先保护单元

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管理。

2

HY44040010002

金湾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

广东省

滚球投注

优先保护单元

3

HY44040010003

庙湾岛珊瑚礁

广东省

滚球投注

优先保护单元

4

HY44040010004

黄茅海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

广东省

滚球投注

优先保护单元

5

HY44040010005

鸡啼门重要河口

广东省

滚球投注

优先保护单元

6

HY44040010006

情侣路近岸重要滩涂及浅海水域

广东省

滚球投注

优先保护单元

7

HY44040010007

荷包岛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

广东省

滚球投注

优先保护单元

8

HY44040010008

高栏岛东部重要滩涂及浅海水域

广东省

滚球投注

优先保护单元

9

HY44040010009

广东横琴国家湿地自然公园(试点)

广东省

滚球投注

优先保护单元

10

HY44040010010

磨刀门重要河口

广东省

滚球投注

优先保护单元

11

HY44040010011

万山群岛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

广东省

滚球投注

优先保护单元

12

HY44040010012

珠海淇澳-担杆岛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

广东省

滚球投注

优先保护单元

13

HY44040010013

珠海万山群岛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

广东省

滚球投注

优先保护单元

14

HY44040010014

小蜘洲珊瑚礁

广东省

滚球投注

优先保护单元

15

HY44040010015

珠海横琴滨海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

广东省

滚球投注

优先保护单元

16

HY44040010016

珠海淇澳-担杆岛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

广东省

滚球投注

优先保护单元

17

HY44040010017

珠海万山庙湾珊瑚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

广东省

滚球投注

优先保护单元

18

HY44040010018

珠海万山群岛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

广东省

滚球投注

优先保护单元

19

HY44040010019

珠海万山庙湾珊瑚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

广东省

滚球投注

优先保护单元

20

HY44040010020

滚球投注香洲区红树林

广东省

滚球投注

优先保护单元

21

HY44000010018

广东珠江口中华白海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

广东省

滚球投注

优先保护单元

22

HY44000010019

广东珠江口中华白海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

广东省

滚球投注

优先保护单元

附表4-43 滚球投注近岸海域重点管控单元准入清单

序号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准入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能源资源利用

污染物排放管控

环境风险防控

23

HY44000020002

伶仃洋保留区-劣四类海域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重点管控单元

1.从严控制"两高一资"产业在沿海地区布局。

2.立足海洋特色资源和海洋开发需求,积极培育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3.依法淘汰沿海地区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或超过总量控制要求的产能。

3.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

4.船舶不符合污染危害性货物适载要求的,不得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码头、装卸站不得为其进行装载作业。

1.节约集约用海,合理控制规模,优化空间布局,提高海域空间资源的整体使用效能。

2.引导船舶靠港使用岸电,推进船舶清洁能源改造,鼓励提前淘汰老旧渔业作业船舶和内河货运船舶。

3.维持岸线自然属性,保持自然岸线形态,砂质岸线向海一侧3.5海里内禁止采挖海砂、倾废等可能诱发沙滩蚀退的开发活动,保护岸线原有生态功能,加强对受损自然岸线的整治与修复。

1.向海域排放陆源污染物,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2.禁止向海域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和高、中水平放射性废水;严格限制向海域排放低水平放射性废水,确需排放的,应当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

3.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加强排污许可证实施监管,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达到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许可排放量要求。

4.以近岸海域劣四类水质分布区为重点,建立健全"近岸水体-入海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治理体系,系统开展入海排污口综合整治,建立入海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

5.从事海水养殖的养殖者,应当采取科学的养殖方式,减少养殖饵料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6.清理沙滩垃圾,改善旅游环境。

1.进行海上堤坝、跨海桥梁、海上娱乐及运动、景观开发工程建设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海岸的侵蚀或者淤积。

2.制定和完善陆域环境风险源、海上溢油及危险化学品泄漏、海洋环境灾害等对近岸海域影响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响应机制。

3.船舶、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其它有关作业单位应当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做好相应记录。

24

HY44040020001

木乃南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劣四类海域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重点管控单元

25

HY44040020002

横琴岛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劣四类海域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重点管控单元

26

HY44040020003

九洲洋特殊利用区-劣四类海域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重点管控单元

27

HY44040020004

九洲港港口航运区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重点管控单元

28

HY44040020005

淇澳岛海洋保护区-劣四类海域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重点管控单元

29

HY44040020006

大万山岛港口航运区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重点管控单元

30

HY44040020007

桂山岛港口航运区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重点管控单元

31

HY44040020008

珠江口海洋保护区-劣四类海域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重点管控单元

32

HY44040020009

淇澳岛南部特殊利用区-劣四类海域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重点管控单元

33

HY44040020010

淇澳岛旅游休闲娱乐区-劣四类海域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重点管控单元

34

HY44040020011

九洲旅游休闲娱乐区-劣四类海域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重点管控单元

35

HY44040020012

香洲湾港口航运区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重点管控单元

36

HY44040020013

唐家特殊利用区-劣四类海域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重点管控单元

37

HY44040020014

唐家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劣四类海域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重点管控单元

38

HY44040020015

横琴岛港口航运区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重点管控单元

39

HY44040020016

白龙尾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劣四类海域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重点管控单元

40

HY44040020017

黄茅岛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重点管控单元

41

HY44040020018

高栏港口航运区-劣四类海域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重点管控单元

42

HY44040020019

三角岛港口航运区-劣四类海域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重点管控单元

43

HY44040020020

三门列岛港口航运区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重点管控单元

44

HY44040020021

大杧岛-荷包岛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重点管控单元

45

HY44040020022

大平湾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劣四类海域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重点管控单元

46

HY44040020023

三灶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劣四类海域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重点管控单元

47

HY44040020024

鸡啼门保留区-劣四类海域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重点管控单元

48

HY44040020025

鹤洲南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劣四类海域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重点管控单元

49

HY44040020026

磨刀门保留区-劣四类海域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重点管控单元

50

HY44040020027

香洲保留区-劣四类海域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重点管控单元

51

HY44040020028

斗门港口航运区-劣四类海域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重点管控单元

52

HY44040020029

淇澳岛东部特殊利用区-劣四类海域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重点管控单元

53

HY44040020030

湛江-珠海近海农渔业区-劣四类海域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重点管控单元

54

HY44040020031

万山群岛保留区-劣四类海域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重点管控单元

55

HY44040020032

黄茅海保留区-劣四类海域

广东省

滚球投注

重点管控单元

附表4-44 滚球投注近岸海域一般管控单元准入清单

序号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准入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

能源资源利用

污染物排放管控

环境风险防控

56

HY44040030001

佳蓬列岛海洋保护区

广东省

滚球投注

一般管控单元

1-1.严格限制开展显著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确需开发利用的应通过科学规划和严格论证,开发利用活动不得影响毗邻海域用海功能和防洪纳潮功能。

1-2.禁止炸岛等破坏性活动,禁止破坏人工鱼礁。

1-3.保护珊瑚礁生态系统。

2-1.严格控制海洋捕捞强度,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严格执行伏季休渔制度和捕捞业准入制度。

3-1.污水和生活垃圾必须科学处置、达标排放,禁止直接排入海域。

3-2.海水养殖应当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并应当合理投饵、施肥,正确使用药物,防止造成海洋环境的污染。

4-1.引进海洋动植物物种,应当进行科学论证,避免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危害。

57

HY44040030002

万山群岛旅游休闲娱乐区

广东省

滚球投注

一般管控单元

58

HY44040030003

湛江-珠海近海农渔业区

广东省

滚球投注

一般管控单元

59

HY44040030004

万山群岛保留区

广东省

滚球投注

一般管控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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