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面积不得超过…新规出台,关系这些珠海人的房子!
珠海村民建房新规"出炉"啦!
新规对宅基地建房的
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层数等
都作出了相关规定。
(图/叶秋明)
今天,电竞竞猜政府网站发布了《世界杯在线投注app关于规范我市村民建房风貌管理的通知(珠府〔2020〕25号)》(下称《通知》)。《通知》自2020年5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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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主要涉及
加强规划引领、规范建房标准、
强化风貌管控、严格建房监管等
五个方面内容。
具体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
一起来看!
1 建房标准
根据《通知》,新批准的宅基地用地面积每户不超出1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出40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出三层半(半层面积不得超出第三层面积的一半),建筑首层层高不超出3.9米,一般层层高不超出3.3米。
值得注意的是,
已分配的宅基地面积
达到或超出120平方米的,
村民报建须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已分配的宅基地面积
不足120平方米的,
可优先就近补齐面积。
无法就近补齐的,
在控制建筑面积与层数的前提下,
可以分地块建设,
具体由属地镇政府统筹安排。
2 建筑选型要求
根据规定,村民可免费选用政府制定的农房建设标准图集、村庄规划建筑选型,外观选型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三种,内部可根据村民需求灵活分隔,体现乡土风貌、乡村特色。
3 提供补贴或奖励
各区政府(管委会)可结合本区实际,对符合规划要求、依法取得建房手续、按照农房建设标准图集或村庄规划建筑选型外观建设的农村建房户给予适当补贴或奖励。
补贴或奖励细则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自行制订,并由市农业农村局统筹。
4 严格建房监管
根据《通知》,要建立村民建房自治管理长效机制,鼓励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制订本村村民建房村规民约,引导村民依法有序建房。
各镇政府应成立村民建房工作小组,加强对村民建房的指导,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建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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