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竞竞猜畜禽屠宰环节分割产品检疫管理制度(试行)》投注解读
一、动物屠宰环节的分割产品的检疫是农业部门的监管职责
地方各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屠宰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地方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屠宰畜禽实施检疫,依法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对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监督货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同时,要依法监督生猪屠宰企业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屠宰的生猪及其产品实施肉品品质检验,督促屠宰企业按照规定依法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二、畜禽屠宰企业分割畜禽产品场所具备一定的要求
畜禽屠宰企业储存畜禽产品场所要保证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在贮存位置标明畜禽产品品名、产地、生产者或者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内容。贮存、运输和装卸畜禽产品,所使用的材料和容器、器具、工具要做到安全、无害,防止污染,并配备必要的冷藏、冷冻设施或者设备,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所需要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
三、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应具备一定的条件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胴体及分割、包装的动物产品加盖检疫验讫印章或者加施其他检疫标志:
(1)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2)符合农业部规定的相关屠宰检疫规程要求;
(3)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四、畜禽屠宰产品检疫合格的标准
一是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符合国家规定。
二是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三是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四是履行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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