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失效)关于推广应用新型给水管材,限制、淘汰落后产品的规定(珠府建[2002]170号)
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关于印发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的通知》、建设部《关于加速化学建材推广应用和限制、淘汰落后产品的规定》、《关于在住宅建设中淘汰落后产品的通知》、《关于加强技术创新推进化学建材产业化的若干意见》以及广东省提出分质供水的"十五"规划、《体育投注平台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提高我市供水水质及供水保障率,结合我市具体实际,决定在供水系统中推广应用新型给水管材,限制、淘汰落后产品,对我市范围内的给水管材选用作出以下规定:
1、从
2、从
3、从
4、各种推广使用及限制、淘汰的给水管道材料产品的目录根据建设部《推广应用化学建材和限制、淘汰落后技术及产品的管理办法》执行,并在《珠海工程造价信息》中公布。
5、推广使用的铝塑复合管、PB-X管、PP-R管、U-PVC管、PE管、无毒玻璃钢管、铜管、不锈钢管等新型管材的抽检及试验工作仍由市工程质监站负责。
6、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仍使用限制、淘汰、禁止的给水管材者,设计不予审查,工程不予验收,供水部门不予供水,并对有关单位和当事人按规定处理。
7、本规定由体育投注平台建设局负责解释。
二OO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新技术 推广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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