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自然资临(2)〔2026〕1号关于珠海三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使用临时用地的批复
珠海三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使用临时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使用位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油化工区平湾一路东北侧的国有土地0.1152公顷作为珠海三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项目的临时办公用房和材料堆场。
二、该临时用地范围内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现状情况为:总面积0.115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1152公顷。该临时用地不涉及7.45万亩历史遗留用地范围;全部已完成转建报批手续(珠海高栏港经济区 2016 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批复文号:粤国土资(建)字〔2016〕555 号)。因此,该临时用地使用地类为建设用地0.1152公顷。
三、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算(即2026年2月3日起至2028年2月2日止)。你司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和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
四、临时用地期满后,你司应当自行拆除临时建(构)筑物,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复垦工作计划、复垦方向、复垦措施、技术标准完成土地复垦,通过验收后,将土地归还原土地使用者,并办理移交确认手续。
附件:临时用地红线图
体育投注平台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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