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自然资临(3)〔2025〕5号关于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申请使用临时用地延期的批复
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使用临时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继续使用位于斗门区井岸镇的机场北快线(黄杨大道至珠峰大道段)北段工程TJ3标段2.2246公顷临时用地作为机场北快线(黄杨大道至珠峰大道段)北段工程TJ3标段临时施工便道和材料堆放场地。
二、你司曾于2023年经斗门区政府批准临时用地(批复文号:珠斗府复〔2023〕87 号)用地面积2.2246公顷(国有土地0.8546公顷、斗门区井岸镇龙西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集体土地0.1644公顷、斗门区井岸镇坭湾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集体土地1.2056公顷),使用期限:2023年12月30日至2025年12月28日);该临时用地范围内在2021年现状调查成果中显示地类为农用地2.1455公顷、未利用地0.0791公顷。
三、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临时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2159号)临时用地延期使用年限连续计算且最长不得超过4年的要求,本次申请2.2246公顷临时用地使用期限自2025年12月29日起至2026年12月28日止。你司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和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
四、临时用地期满后,你司应当自行拆除临时建(构)筑物,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复垦工作计划、复垦方向、复垦措施、技术标准完成土地复垦,通过验收后,将土地归还原土地使用者,并办理移交确认手续。
附件:临时用地红线图
世界杯在线投注app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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