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自然资临(2)〔2024〕15号关于珠海格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申请使用临时用地的批复(综保区蓝领公寓项目 0.5551公顷)
珠海格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使用临时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使用位于金湾区南水镇南港路西北的国有土地0.5551公顷作为综保区蓝领公寓项目的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
二、该临时用地范围内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现状情况为:总面积0.5551公顷,其中:农用地(乔木林地)0.0316公顷、建设用地0.5235公顷。该用地不涉及7.45万亩历史遗留用地范围及报批转建情况;不在已供地范围内。因此,该临时用地使用地类为农用地0.0316公顷(乔木林地)、建设用地0.5235公顷。
三、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算(即2024年8月2日起至2026年8月1日止)。你司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和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
四、临时用地期满后,你司应当自行拆除临时建(构)筑物,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复垦工作计划、复垦方向、复垦措施、技术标准完成土地复垦,通过验收后,将土地归还原土地使用者,并办理移交确认手续。
附件:临时用地红线图
体育投注平台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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