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自然资临(4)〔2024〕4 号关于珠海天地源置业有限公司申请使用临时用地的批复(0.148213公顷)
珠海天地源置业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使用临时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使用高新区属下位于北围片区兴中路北、新湾五路西侧的国有土地0.148213公顷作为悦唐阁项目的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材料堆场。
二、该临时用地范围内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现状情况为:总面积0.14821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148213公顷。该临时用地范围内不涉及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因此,该临时用地使用地类为建设用地0.148213公顷。
三、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一年,自批准之日起算(即2024年8月5日起至2025年8月4日止)。你司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和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
四、临时用地期满后,你司应当自行拆除临时建(构)筑物,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复垦工作计划、复垦方向、复垦措施、技术标准完成土地复垦,通过验收后,将土地归还原土地使用者,并办理移交确认手续。
附件:临时用地红线图
在线投注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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