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自然资临(2)〔2024〕10号关于珠海联邦动保有限公司申请使用临时用地的批复(珠海联动保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工程项目0.3754公顷)
珠海联邦动保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使用临时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使用位于金湾区南水镇平湾三路西南侧的国有土地0.3754公顷作为珠海联邦动保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工程项目的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
二、该临时用地范围内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现状情况为:总面积0.3754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该临时用地不涉及7.45万亩历史遗留用地范围;全部已完成报批转建手续(体育投注平台2010年第二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批复号为粤国土资(建)字〔2011〕565号。
三、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算(即2024年6月5日起至2026年6月4日止)。你司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和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该临时用地位于化工园区范围,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应严禁烟火,禁止使用明火。
四、临时用地期满后,你司应当自行拆除临时建(构)筑物,通过验收后,将土地归还原土地使用者,并办理移交确认手续。
附件:临时用地红线图
体育投注平台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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