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自然资临(3)〔2024〕9号关于广东珠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使用ZJSG-3标第一批临时用地的批复
广东珠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使用临时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使用莲洲镇属下位于三家村的1.8361公顷土地(其中集体土地1.8361公顷,见附件)作为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珠海至江门段站前工程ZJSG-3标的临时拌合站和材料堆放场地。
二、该临时用地范围内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现状情况为:总面积1.8361公顷,其中:农用地1.8361公顷(其中果园1.7781公顷、设施农用地0.0003公顷、其他草地0.0577公顷)。
三、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四年,自批准之日起算(即2024年3月19日起至2028年3月18日止)。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和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如遇规划建设需要拆迁,应无条件服从,自行腾退并拆除临时建(构)筑物。
四、你单位应在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前自行拆除临时建(构)筑物,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通过验收后,按程序向我局申请支取土地复垦费用。
附件:临时用地红线图
滚球投注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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