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格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使用临时用地的批复
珠海格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使用临时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使用位于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西南侧的国有土地1.7213公顷作为埃克森新能源储能电池(一期)项目的临时生活用房、办公用房、施工便道。
二、该临时用地范围内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现状情况为:总面积1.7213公顷,其中:农用地1.6926公顷(沟渠0.5535公顷、坑塘水面0.8888公顷、草地0.2503公顷)、建设用地0.0287公顷;该临时用地有1.5513公顷在7.45万亩历史遗留用地范围内(国土资厅函〔2013〕538号)。因此,该临时用地使用地类为农用地(草地)0.1413公顷、建设用地1.58公顷。
三、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九个月,自批准之日起算(即2024年5月10日起至2025年2月9日止)。你司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和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如遇规划建设需要拆迁,应无条件服从,自行腾退并拆除临时建(构)筑物。
四、你司应在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前自行拆除临时建(构)筑物,通过验收后,将土地归还原土地使用者,并办理移交确认手续。
附件:临时用地红线图
电竞竞猜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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