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发改价格〔2015〕17号
珠海供电局: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赛事投注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4〕607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珠海公交巴士有限公司新投入使用的电动公交车充电设施进行认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珠海公交巴士有限公司新投入使用的电动公交车充电设施认定为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具体充换电设施见附件。
二、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电压等级不足1千伏的,按1-10千伏电压等级电价执行。
三、以上通知自2015年4月1日的实际用电量起执行。
附件:珠海公交巴士有限公司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情况表
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3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科工信局,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所,珠海公共交通运输集团公司。
附件
珠海公交巴士有限公司经营性集中式
充换电设施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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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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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换电设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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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压器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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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桩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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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公交巴士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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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夏湾四路(夏湾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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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50 K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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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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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山兰埔路北(圆明新园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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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K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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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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