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海钩沉】珠海的圩市商俗
圩市是专门为交易目的而设置的聚集场所,以旬日为期谓之圩,以早晚为期谓之市。圩期分小圩日和大圩日,民间习惯以旬日趁圩。
珠海地区圩场始于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当时有20户经营海盐的盐户在南大涌乡(今南溪)新形成沙洲的地方,集资办长沙圩场,进行集中交易农副产品。之后下栅、斗门、乾务、横山等主要的乡镇也陆续建圩场。但每个圩场的圩期各有不同,如长沙圩期为每旬初三、初六、初九,南溪圩期为每旬初二、初五、初八,斗门圩期为每旬初二、初五、初八,乾务圩期为每旬初一、初四、初七,横山圩期为每旬初三、初六、初九,下栅圩期简称"一、四、七"(初一、初四、初七、十一、十四、十七、廿一、廿四、廿七)。圩日这天,商人分行业在市场摆档做生意,附近村庄的农民也将自己生产的农副产品,用肩挑或用木制的牛头车运来摆卖。一些外来的艺人也在这里演木偶戏(又称"独角戏"),人流熙攘,热闹非常。一般从上午赶场至下午4时散圩。下栅圩年初一本是圩日,但群众要过年,每年都在腊月廿九日或三 十日"借圩",即将年初一的圩日提前一日进行,一般早市交易10时散圩。后来又出现按产品分类集中的专业圩市,主要有斗门镇布匹市、南溪猪苗市。1979—2000年,市区内每一社区建立综合性大小农贸市场,兼有鱼干市场、鱼市场、建筑材料市场等专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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