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线迁改采用什么方式处置?
问题:管线迁改采用什么方式处置?
答:政府投资项目管线迁改工程采用"分类处置"的方式,应遵循"拆一还一"的原则。一般来说,产权属政府的管线迁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给水、排水、照明、交通信号、公共监测监控等,列入项目总投资,原则上由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划一并实施;产权属企业或用于经营项目的管线迁改工程,包括燃气、燃油、热力、通信、工业、有线电视等,由政府据实还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或按流程委托管线业主单位组织实施。
迁改应控制投资规模,原则上"拆一还一",按原功能、规模还建。因新建、扩容、新增功能等所增加的费用,管线产权属政府的,应纳入项目总投资;其他情形原则上由管线业主单位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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