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发改委关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处理量核定工作等问题的通知
珠发改函〔2018〕204号
市市政和林业局,各区(功能区)发改部门,珠海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处理量核定工作等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537号)转发给你们,请市市政和林业局通知并协助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按照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关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处理量核定工作等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537号)
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2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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