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筹资标准的通知》的投注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4号)的要求,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筹资标准的通知》(珠医保〔2020〕32号)。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赛事投注调整的依据
1.国务院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出的2020年《投注报告》中提出要将"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
2.《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4号)文件要求"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原则上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
二、赛事投注调整的必要性
2016年我市实行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全面大幅提高,所有参保人医疗保险赛事投注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90%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72万元。医保待遇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加之消费价格指数的自然增长、新药品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医疗需求的释放等因素导致医疗费用不断上涨,医保支出也在逐年增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压力也逐渐增加,近几年基金支出增长幅度远高于基金收入的增长幅度,按照医疗保险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为了避免收不抵支,财政补助在逐年增加,居民个人缴费也需要提高标准,医疗保险制度才能可持续运行。
我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采用的是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要求提高城乡居民人均财政补贴标准的同时,明确要求各统筹地区要着眼于责任均衡、结构优化和制度可持续,统筹考虑基金收支平衡、待遇保障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具体筹资标准,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目前我市人均财政补贴标准比国家要求的高70元,但学生和未成年人人均筹资标准低于国家、省内其他地市要求的人均筹资标准。因此,为落实国家文件要求,平衡基金收支,我市对照国家提标计划,适度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三、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2020社保年度,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10元,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40元,财政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年620元。
四、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及缴费查询途径
我市将从今年7月1日起开始扣缴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2020社保年度医保费,请参保人(监护人)在缴费账户存足资金。如因参保人缴费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造成在今年9月下旬前仍未能成功扣缴的,将从8月1日起停止享受医保待遇,并从10月1日起作停保处理。
参保人可关注"珠海医保""珠海社保""珠海社会保障市民卡"微信公众号,"珠海社保掌上通"微信小程序,查询医保参保缴费情况。
五、暂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市民办理参保途径
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申报。新参保的其他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可选择以下途径之一办理:
1.微信办:提前准备好身份信息和扣款银行账号,关注"珠海医保"微信公众号,亦可通过"珠海社保"和"珠海社会保障市民卡"微信公众号,"珠海社保掌上通"微信小程序办理。
此外,为方便学校及家长实时查询、掌握学生参保情况,并提供学生在线参保快捷途径,市医保局近期开发了学生参保"小程序",届时将通过学校转发给各位家长,家长也可通过学校转发的链接查询是否参保和办理参保。
2.网上办:提前准备好身份信息和扣款银行账号,登陆网上服务平台(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办理。
【温馨提醒】本市就读的外籍和港澳台学生参保目前无法微信办和网上办,需现场办。此外,学生参保网上办理采取关联教育部门学籍系统的方式确认是否符合参保条件,如遇因各种原因关联不到学籍系统的情形,建议现场办。
3.现场办:由本人或其监护人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扣款银行账号,就近选择到我市任一村(居)委会或社保中心各办事处(香洲、斗门、金湾、高栏港、高新和横琴办事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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