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注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0230155号提案答复的函
珠市监函〔2023〕53号
A类
在线投注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
会议第20230155号提案答复的函
苏伟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设立社区无人售药柜的提案》(第20230155号)收悉。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国家对无人售药柜的相关要求
目前国家未有对无人售药柜/自助售药机的相关官方定义,也未公布无人售药柜的管理规定。您提案建议设立的无人售药柜,本质上属于药品零售环节的延伸。药品零售行为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约束,根据规定,零售药品应当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关专业人员、场地设备、管理体系等,无人售药柜的设置应该在上述法律法规的基本框架下组织实施。
二、目前各地对无人售药柜的探索情况
虽然国家暂未对无人售药柜管理制定统一规定,但重庆、银川、宁波等地已对无人售药柜的设置开展探索,并公布了相关管理要求,主要目的是为了扩大药企药品销售渠道,为消费者提供另一个可选择的购药便捷渠道,解决"24小时"购药难的问题。此外,我省曾于2018年5月发布《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自助销售服务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但后续并未正式公布实施。省内城市如深圳等,曾开展自助售药机相关试点工作,但未见规模铺开,也未查询到相关管理要求。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积极向省药监局请示汇报
无人售药柜属于药品零售环节的延伸,而我省现行实施的《广东省药品零售许可验收实施细则》对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条件有明确规定,且对于药品零售场地、设备配备等要求与无人售药柜的实际设置场景需求不一致。我局将积极向省药监局相关处室请示汇报,探索在社区、机场、商超等特定场景开展无人售药柜的试点工作。
(二)探索无人售药柜监管模式
结合我省当前关于零售连锁药店远程药学服务工作的开展,鼓励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为主体,通过远程视频等方式提供药学服务,探索在无人售药柜实施过程中销售更多种类药品。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联动,研究制定统一的对无人售药柜设置的基本要求,制定监管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加大与各方沟通交流
我局将积极与市药学会、市医药流通行业协会等第三方组织沟通交流,听取各方关于无人售药柜的设置意见。同时,我局将与医保部门积极沟通,探讨实施过程中采取医保支付方式销售药品,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服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在线投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林万青,2622310)

.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