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至珠海(澳门)铁路鹤洲至横琴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省管用海项目审查审批工作规范〉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4〕5号)要求,现将《广州至珠海(澳门)铁路鹤洲至横琴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有关信息向公众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对该项目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广州至珠海(澳门)铁路鹤洲至横琴段
海域使用申请人: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主体:广东三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论证报告名称:广州至珠海(澳门)铁路鹤洲至横琴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届满
意见接收单位:在线投注海洋发展局
联系地址:在线投注香洲区九洲大道中2002号(南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6-2628981
邮箱:hyj_hyhdk@zhuhai.gov.cn
附件:《广州至珠海(澳门)铁路鹤洲至横琴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在线投注海洋发展局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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