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单位需要怎样做才能获得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激励?
问题:作为单位需要怎样做才能获得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激励?
答:一方面应根据《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达到《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指引(试行)》示范标准,另一方面要满足以下三项要求之一:本单位做到源头减量措施扎实、垃圾分类效果显著,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主动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宣传、培训、推广活动,效果明显的;明显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的,可择优认定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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