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历史名人】莫应溎——香港著名爱国人士

莫应溎(1901-1997),香山县会同乡(今属在线投注高新区唐家湾镇会同村)人,生于广州。 莫应溎6岁时在香港私塾读书,12岁入读广州岭南大学附属西关小学,15岁转读香港皇仁书院。1920年,考入英国剑桥大学经济系,同时攻读法学院法律系。1924年,他在剑桥桥大学毕业,取得经济系学士学位,又在法律系取得大律师文凭,在留英见习大律师工作半年后,1925年回到香港执业,成为获准出任的几位大律师之一,且是首位华人大律师。 20世纪20年代,位于香港筲箕湾太古船坞和太古糖厂是太古洋行两个重要的企业。莫应溎长兄莫干生以总买办的名义兼管太古糖厂一切业务。1928年,莫应溎受聘为太古洋行买办兼糖业部经理,实际上是代长兄主管太古糖厂所有业务。在功高盖主的形势下,伦敦太古洋行的英国资本家深感大权旁落,萌生了削弱莫氏家族权力的念头。 1931年,莫干生向太古洋行提出辞呈,太古洋行英资集团对于他的自动请辞,欣然接受。并且随即重组机构,以"经理"代替"买办"一职。由于莫应溎在经营、推销太古糖厂产品方面表现出色,仍被太古洋行以优厚的报酬极力挽留,委任他为糖业部华人经理。莫应溎尽职尽责,总感到中国人受洋人歧视,在人格上蒙受羞辱。1935年,他辞去太古糖厂经理。 1932年1月28日,"淞沪抗战"爆发,莫应溎组建一支75人的"香港华人救伤队",配备救护车、药品和医疗器械亲赴上海抢救伤员。之后,他募捐数万港元转送十九路军上海办事处,兴建残废军人教养院。1937年"卢沟桥事变"爆发,他赴南洋争得合法募捐地位,募捐数十万元巨款支援抗日,同时发动组织侨胞回国参加抗日救护队。 1949年底,香港电车工人罢工,莫应溎以大律师身份为劳工讲话,支持工人运动。1949年11月,他为香港华人革新协会草拟一份宣言,呼吁英国政府从速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是香港民间团体最早提出的政治性建议。 1950年9月30日,莫应溎以香港华商总会董事的身份,力主华商总会挂上五星红旗,经三小时大辩论,终获通过。1951年11月,他发动华人革新协会会员,救助东头村木屋区数万无家可归的受灾群众。该事直接导致1952年3月1日"粤穗慰问团"赴港慰问受阻,酿成香港居民与警察冲突的"三一"事件。港英当局以此为借口,宣布他为"不受欢迎的人"。 1985年6月,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成员名单,莫应溎在59人名单里,特别引人注目。不仅因他是被港英当局明令永远禁止入境的人,而且他出身于著名买办世家,在粤港两地具有特殊的社会地位。 莫应淮历任第五届、六届广州市政协副主席,第五届广州市人大代表等职。1997年11月20日,莫应淮去世,终年9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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