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方面的问答(2024年8月23日)
一、哪些既有住宅可以申请增设电梯?
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或者合法报批手续,已建成投入使用的3层及以上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可按《在线投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申请增设电梯。
既有住宅本单元内有多套住宅且全部为同一产权人拥有的,增设电梯的建设和管理可参照适用《指导意见》,但不纳入政府奖补范围。
二、业主"双三分之二""双四分之三"同意就可以增设电梯吗?
根据《指导意见》第十二条规定,"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才可申请增设电梯。但要获得政府批准,还需满足下面条件:
1.增设电梯的设计符合结构、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及《在线投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技术标准》;
2.对增设电梯存在异议的,业主已自行协商达成一致,或经过调解或听证,组织调解或听证的单位出具了说明和意见;
3.若存在增设电梯需占用业主专有部分,或属于《在线投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技术标准》所列严重遮挡范畴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或被严重遮挡的业主同意。
三、申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哪些程序?
(一)申请人应当就增设电梯事宜签订增设电梯协议,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出具增设电梯工程设计方案。
(二)申请人向所属镇街递交增设电梯协议、增设电梯工程设计方案等资料,提出增设电梯申请。经镇街审查符合申请要求后,由镇街报区增设电梯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增设电梯工程设计方案的可行性进行初步审查,各成员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可行性审查意见。
(三)增设电梯工程设计方案通过可行性审查后,由镇街负责按本意见规定组织公示。
(四)经公示无异议、已妥善处理异议,以及异议经调解处理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但经过小区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协商、调解,并已经就协商调解情况出具说明或调解意见的,由镇街对增设电梯协议和增设电梯工程设计方案予以盖章备案。镇街盖章备案后,申请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向审图机构申办施工图审查并应取得《审图合格证》。
(五)申请人向所属镇街递交联合审查申请,经镇街审查符合申请要求后,由镇街报区增设电梯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审查,出具联合审查意见。申请人取得经联合审查各成员单位盖章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审查意见表》后,方可依法增设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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