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违法运输建筑渣土! 重罚!
伴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给城市管理带来了挑战。2021年以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对建筑垃圾的执法工作,统筹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共开展2752次专项行动,出动人员7193人次,车辆2722台,教育整改410宗,立案61宗,罚款265500元。
近期,斗门区综合执法部门重拳出击,严惩违法处置建筑垃圾行为,对水路违法运输建筑垃圾行为开出首张罚单。
2021年11月19日,白蕉镇综合执法办接到在白蕉镇大托码头有货船涉嫌违法跨市运输建筑渣土的线索后,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协同区水务局水陆并进,赶赴大托码头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当晚21时54分,一艘货船在夜色中悄然靠岸,并利用挖掘机将船上渣土转运上岸。执法人员立即登船检查,要求当事人出具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对方闪烁其辞,未能提供相关核准文件。执法人员当即制发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对该船舶实施扣押。

经调查,该船在未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情况下,擅自从深圳大铲湾码头装载建筑渣土共计2800吨,计划运输至斗门区白蕉镇倾倒,刚靠岸不久,就被依法查获。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2022年1月17日,白蕉镇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该船所属公司进行警告、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共计3.3万元人民币。

处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白蕉镇综合执法办秉承"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执法理念,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耐心向当事人释法,告知其行为的危害后果以及再次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积极推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法律法规入脑入心。经宣传教育,当事人自愿接受处罚,于签收文书当日缴纳罚款,并承诺今后提高环保意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严加管理、合规经营,杜绝违法处置建筑垃圾行为。
2021年以来,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统筹指导下,各级城管执法部门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建筑垃圾的违法处置行为。2022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进一步规范全系统建筑垃圾执法工作,积极推进建筑垃圾执法"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措施的落实,提高建筑垃圾执法案卷质量。
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将继续保持严厉打击建筑垃圾违法处置行为的高压态势,及时总结办案经验、疏堵结合,积极探索查处建筑垃圾违法行为新举措。持续加强与住建、交通、安监、公安、环保等部门协作,顺畅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多维打击合力,有效遏制违法运输、擅自设立建筑垃圾受纳场、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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