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失效)关于印发《金湾区产业人才培养暂行办法》的通知
ZJFGS-2015-04
珠金府办〔2015〕41号
关于印发《金湾区产业人才培养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航空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区府直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金湾区产业人才培养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人社局反映。
滚球投注金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6日
金湾区产业人才培养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金湾区产业人才的素质,建立健全金湾区产业人才培养机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金湾区创新驱动发展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技术提升奖励
(一)奖励对象
1. 持有金湾区产业人才卡;
2. 产业人才卡在有效期内;
3. 首次取得产业人才卡后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并继续在金湾区工作满1年;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可申请专业技术提升奖励金。
(二)奖励标准
1. 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奖励标准为5000元;
2. 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奖励标准为10000元;
3. 取得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奖励标准为20000元。
第三条 技能提升奖励
(一)奖励对象
1.持有金湾区产业人才卡;
2.产业人才卡在有效期内;
3.首次取得产业人才卡后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发证机关须为国家人社部、广东省人社厅或滚球投注人社局),并继续在金湾区工作满1年;
4.取得职业资格时该工种在当年的《滚球投注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内。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技能提升奖励金。
(二)奖励标准
1.取得高级职业资格的奖励标准为2000元;
2.取得技师职业资格的奖励标准为5000元;
3.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奖励标准为20000元。
第四条 同一人员不得重复申请同一奖励标准的专业技术提升奖励金或技能提升奖励金。
第五条 申请程序
(一)公告
每年的申请工作一般在当年第三季度进行,区人社局提前一个月将申报指南面向社会公告。
(二)申请
申请人所在企业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加具推荐意见后统一报送。
(三)审核
重点对申请人个人资质条件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第六条 集中培训
(一)培训对象
持有金湾区产业人才卡,且在有效期内。
(二)培训方式
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资源,开发适合我区产业人员的培训课程,集中组织培训对象赴高等院校或邀请培训机构来我区进行短期培训。
(三)培训名额和时间
每年至少组织50名持卡人参加集中培训,名额分配和培训由区人社局制定和组织。
第七条 本办法涉及的奖励金和集中培训的费用在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第九条 本办法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滚球投注金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一股 2015年1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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