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自然资临(3)〔2024〕1号关于珠海航城矿业有限公司申请使用临时用地的批复(珠海航城矿业有限公司)
珠海航城矿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使用临时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使用斗门镇属下位于新乡村县道582东侧的1.5355公顷土地(其中国有土地0.4992公顷、斗门镇新乡村股份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1.0363公顷)作为竹仔岭建筑用花岗岩矿生产加工区项目的临时施工便道。
二、该临时用地范围内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现状情况为:总面积1.5355公顷,其中:农用地1.4841公顷(园地0.0521公顷、林地1.1961公顷、其他农用地0.2359公顷)、建设用地0.0514公顷。
三、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算(即2024年1月16日起至2026年1月15日止)。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和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如遇规划建设需要拆迁,应无条件服从,自行腾退并拆除临时建(构)筑物。
四、你单位应在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前自行拆除临时建(构)筑物,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通过验收后,按程序向我局申请支取土地复垦费用。
附件:临时用地红线图
体育投注平台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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