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自然资临(4)〔2024〕10号关于珠海华发高新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申请使用临时用地的批复
珠海华发高新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使用临时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使用珠海高新区北围片区兴北路南、新沙一路西侧的国有土地0.327675公顷作为珠海科技创新海岸(北围)A区、B区剩余可出让地块整备工程一标段项目的施工临时办公用房及工棚(其中办公用房面积1776.75平方米,工棚1500平方米)。
二、该临时用地范围内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现状情况为:总面积0.32767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327675公顷。该临时用地均位于7.45万亩历史遗留用地范围内。因此,临时用地使用地类为建设用地0.327675公顷。
三、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十二个月,自批准之日起算(即2024年11月11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止)。你司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和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
四、临时用地期满后,你司应当自行拆除临时建(构)筑物,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复垦工作计划、复垦方向、复垦措施、技术标准完成土地复垦,通过验收后,将土地归还原土地使用者,并办理移交确认手续。
附件:临时用地红线图
真人体育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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