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与防雷常见问题解答
天气类
1、气象观测资料如何查询?
答:拨打0756-2228050并告知具体需求,工作人员会将所需要表格发送给您,按要求填写表格之后到真人体育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提交资料。
2、如何查询及获取天气信息?
答:可以通过真人体育气象局官网、"珠海天气"官方微博、"珠海天气"微信公众号、"珠海气象"微信订阅号、"珠海天气"抖音号、"珠海风云"手机客户端、今日头条、手机客户端、气象影视节目、12121应急气象电话、珠澳口岸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电子显示屏、电台和报刊等渠道获取天气信息。
3、如何订阅手机天气预报短信?
答:
(1)获取珠海天气预报早上气象短信(每天7时左右),珠海移动、联通用户可通过编辑发送11AM到10620121。
(2)获取珠海天气预报下午气象短信(每天18时左右),珠海移动、联通用户可通过编辑发送11到10620121。
(3)珠海电信用户可通过发送DG至10659756121,按照您的需求即可获得相应的服务。
气象科普类
1、如何获取气象科普?
答:
(1)线上可通过各种网上渠道获取(如真人体育气象局官网、"珠海天气"微信公众号、"珠海气象"微信订阅号、"珠海天气"抖音号等);
(2)线下接受团体预约参观,可通过拨打电话0756-2226078进行预约,并提交参观申请函。
2、如何申请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讲座或座谈?
答:气象部门长期向社会提供主题丰富、形式多样的公益科普宣传,有需求的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工地等可以向当地的气象服务站或拨打电话0756-2226078申请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讲座或座谈活动。
技术服务类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防雷工程有什么要求?
答: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投入使用后雷电防护装置是否需要定期检测?应该多长时间检测一次?
答: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投入使用后的雷电防护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3、发生雷电灾害后应当如何上报?
答:遭受雷电灾害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或气象服务站报告,并协助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或气象服务站开展雷电灾害事件调查工作。
4、哪些技术服务业务的办理纳入了全城通办,可在哪些地方进行办理?
答:所有防雷技术服务业务事项均已实现全城通办(包含: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防雷装置检测、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以及部分气象服务业务(包含:有偿气象信息服务、气象资料查询服务等)。在各气象服务站窗口均可进行办理:
行政审批类
1、哪些建设工程项目需要申报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第37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建设工程、场所和大型项目需要申报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1)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2)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3)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2、申报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报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申请表(默认情形或告知承诺情形);
(2)雷电防护装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
(3)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说明。详情可登录(http://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455924701)查看。
3、哪些建设工程项目需要申报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第37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已通过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取得《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的下列建设工程、场所和大型项目需要申报雷迪防护装置竣工验收:(1)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2)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3)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4、申报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报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申请表;
(2)雷电防护装置竣工图纸等技术资料;
(3)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安装记录。详情可登录(http://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455924701)查看。
5、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及竣工验收的办理时间是多长?
答: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法定办结时限为1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特殊程序不计入承诺时限——技术审查(5个工作日,不含图纸修改时间)};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法定办结时限为1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特殊程序不计入承诺时限——竣工检测(8个工作日,不含整改时间)}。
6、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及竣工验收是否收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答:不收费。
7、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核准意见书及验收意见书是否可代领取?
答:可以,需提供建设单位委托书(附被委托人身份信息)。
8、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核准意见书及验收意见书丢失如何补办?
答:提交补办申请书及补办事项委托书到市或各区行政(政务、市民、综合)服务中心气象防雷窗口办理。
9、气象在线投注事项是否实现全城通办?在什么地方办理?
答:真人体育内所有气象在线投注事项已实现全城通办。具体地址如下:
10、开具气象证明的只能单位申请吗?可以开多天的证明吗?如何申请?
答:单位及个人均可申请,其中个人事项:携带个人身份证;单位事项:公函或《开具气象证明材料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一份。
气象证明为申报保险和事件调查使用,一份证明只体现24小时内某区域客观天气情况。
在各行政大厅气象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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