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匾名称与营业执照不符引误解 莲洲市场监管所开展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门头牌匾的管理,有效排查整治消费者维权难的风险隐患,7月以来,莲洲市场监管所主动作为,秉持"早发现,早介入,早整改"原则,对莲洲镇片区的16家水产品服务部开展了牌匾名称与营业执照不符的专项检查。
莲洲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水产服务部进行了全覆盖检查,逐一比对营业执照及门头牌匾设置是否符合规定,对门头牌匾的内容与其营业执照不相符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营业执照字号名称或门头牌匾内容作出变更;对存在污浊、歪斜、褪色、显示不全等问题的陈旧门头牌匾,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门头牌匾,要求经营者在确保拆除前后的安全防护和监管工作后,按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信笺所使用的企业名称,应当与其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相同。个体工商户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和误解。
下一步,该所将继续加大对牌匾名称与执照名称一致的检查力度,确保杜绝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弊造成的社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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