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省一般 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珠发改价格〔2018〕30号
珠海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2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按照省发改委要求,于2018年5月14日前将我市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的电费收取情况(包括是否抄表到户、损耗的分摊等及加强价格管理的建议)报我局。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4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科工信局,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所,各区(功能区)发
改部门。
在线投注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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