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扔烟头,罚!
为有效治理乱扔烟头的不文明行为,进一步营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8月11日下午,拱北街道开展乱扔烟头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时发现珠海城轨站广场和青茂口岸广场有两男子在公共场所吸烟并将烟头扔向地面,执法人员当即上前劝阻纠正其行为,并依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对两位当事人分别处罚款人民币100元。当事人知错就改,当场配合缴纳罚款。

法条速递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照分类规定,在指定的地点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其中,可回收物还可以交售至回收服务点或者回收经营者。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或者未按规定投放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世界杯在线投注app文明行为条例》
第二章 文明行为规范
第十条 在维护公共卫生方面,应当遵守下列文明行为规范:
(一)维护公共场所干净、整洁,自行清理所产生的垃圾;
(二)爱护和合理使用环境卫生设施;
(三)文明如厕,保持公共厕所卫生;
(四)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时,应佩戴口罩;
(五)传染病患者要配合相关检验、隔离治疗等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染他人;
(六)在禁止吸烟的场所或区域内不吸烟、不劝烟;
(七)其他维护公共卫生的文明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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