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前三季度珠海经济运行简况
今年以来,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严峻,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加大。珠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对广东、珠海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前三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根据广东省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5年前三季度珠海地区生产总值3318.48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2.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7.55亿元,增长4.8%;第二产业增加值1326.93亿元,下降3.5%;第三产业增加值1944.00亿元,增长7.5%。
一、农业生产稳中向好,现代海洋产业稳步推进
前三季度,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99.32亿元,同比增长5.5%,增速较上半年提升0.6个百分点。其中,渔业产值77.03亿元,同比增长5.6%,对农林牧渔业生产稳定增长起到有力支撑作用。全市已初步形成了海工装备、临港重机、船舶游艇制造等特色产业链,获得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深海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等称号。亚洲第一深水导管架平台"海基二号"建设完工。
二、工业生产平稳增长,"4+3"产业增势良好
前三季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0%。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下降7.5%,制造业增加值增长5.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下降1.7%。全市"4+3"产业增加值增长5.8%,其中,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精细化工业分别增长22.0%、20.6%、19.6%、8.6%、5.3%。全市规上先进制造业、装备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分别增长5.7%、10.3%、2.7%,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58.5%、38.3%、30.3%。
三、服务业稳中有进,规模以上服务业增长较快
前三季度,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5%,增速较上半年提升0.1个百分点。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分别增长10.9%、8.0%。1-8月,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1133.08亿元,同比增长8.5%。其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增长89.6%,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长14.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长9.6%,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增长7.6%,文体娱乐业增长5.0%。
四、固定资产投资降幅收窄,工业技改投资稳步增长
前三季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36.0%,降幅较上半年(下同)收窄2.4个百分点。分投资领域看,工业投资下降22.5%,降幅收窄5.5个百分点。其中,工业技改投资增长5.2%。基础设施投资下降35.3%,降幅收窄5.3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43.2%,民间投资下降44.4%。
五、消费市场增速有所放缓,外贸进出口稳中趋缓
前三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96.03亿元,同比增长3.0%。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386.66亿元,同比增长6.9%;餐饮收入55.08亿元,同比增长1.2%。从商品类别看,基本生活类商品小幅增长,其中,粮油食品类增长0.8%,日用品类增长0.4%。"以旧换新"相关商品较快增长,其中,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37.7%,通讯器材类增长102.6%,家具类增长221.4%。前三季度,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2527.13亿元,同比增长5.1%。其中,出口总额1733.70亿元,增长1.4%;进口总额793.42亿元,增长14.4%。
六、财政收支平稳增长,金融市场运行稳健
前三季度,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8.88亿元,同比增长9.0%(自然口径)。其中,税收收入245.78亿元,增长12.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4.9%。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4.61亿元,同比增长0.7%。其中,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九项民生支出281.4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0.6%。9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3325.25亿元,同比增长3.5%;贷款余额12214.55亿元,同比增长4.9%。
总体来看,前三季度珠海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经济运行中还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下阶段,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结合学习贯彻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正视困难、坚定信心,以更加主动进取的姿态全力冲刺四季度,全力以赴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推动"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工业增加值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
2.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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